号: 003149708/202509-00034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通知,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07
发布机构: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雄发〔2025〕29号 词: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歙县雄村镇 发布时间:2025-09-25 16:07 信息来源: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雄发〔202529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单位:

《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村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雄村镇委员会    

雄村镇人民政府     

202587日     


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规范行使乡镇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扩大政府工作和项目建设的民意基础,促进我镇人大代表围绕发展大局,发挥代表监督助推政府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及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内涵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镇人民代表大会以代表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后组织实施,并接受本级人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纳入票决制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指以政府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

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民声呼应”工作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决策、实施、监督工作,使镇政府自身为民办实事工作更显民主、更加科学、更为规范、更富实效。根据统一部署,我镇票决制工作自2025年下半年开始启动。票决制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协同。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构建“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群众参与”工作机制。

——坚持发扬民主、汇聚民智。把群众所需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效果的根本标准,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中去,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民生实事项目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兜底性,充分考虑群众现实需求和镇级财力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分步有序实施,讲求实际效果,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反对形式主义,避免贪大求多。在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上,做到突出关键、追求实效。

——坚持系统谋划、稳妥推进。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探索打通票决制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之间的制度通道,明晰职责分工,优化操作流程,完善评价体系,在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动实践创新,促进票决制更加规范有序、更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环节和程序机制

票决制工作按照“项目征集由政府负责、项目确定由人大代表会票决、实施监督由代表参与”的办法稳步进行,主要分为“项目征集”“项目初定”“审议票决”“实施监督”四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阶段

1.发布通知。每年第三季度(7月份),镇政府通过“雄村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启动下一年度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时间不少于1个月,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底。

2.征集方式。项目征集以镇政府总体策划为主,镇项目办、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经济发展办联合通过多渠道征集意见。主要是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的建议及征求镇直机关和村两委的建议。

3.征集要求。1)在项目内容上,要站位全镇发展大局,贴近民生,以改善公共配套与公共服务为目的,且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和受益面。(2)在资金投入上,应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要充分考虑镇级财力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状况,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集中财力办好实事为导向。(3)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原则上是当年度可以完成的,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及效果。

(二)项目初定阶段

1.收集整理。项目征集结束后20日内,由镇政府召集镇项目办、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经济发展办等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征集的原则和要求,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分类、归并和筛选,形成初步候选项目初稿。

2.征集意见。镇项目办、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经济发展办等有关部门将收集整理的初步候选项目通过“雄村发布”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雄村镇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等线下渠道,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3.讨论筛选。镇项目办、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经济发展办等有关部门将初选项目名单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扩大到各村党总支书记和五办两中心负责人)研究讨论,统筹各村的实际情况,筛选出初步候选项目建议名单。

4.确定正式候选项目。根据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意见,再将初步候选项目建议名单提交镇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的民生实事正式候选项目。

(三)审议票决阶段

1.镇人大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

2.镇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应就正式候选项目的总体概况、形成过程和每一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在全体人民代表大会上作说明,并形成书面材料印发给全体代表。代表审议讨论时,镇项目办、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经济发展办等有关部门应派员到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3.民生实事项目的票决办法草案,由镇人大审议后提交镇党委审议,再提请全体人大代表会议审议,票决办法应明确项目差额比例、表决方式、项目确定和公布方式等,候选项目差额比例在20%-30%之间。

4.投票表决必须在到会代表达到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一人一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不实行委托投票。

5.代表表决统计采用计票的办法,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人大代表半数的候选项目中,根据每个项目的累积得票,按照得票高低,最终确定民生实事项目。如出现得票排序靠后的若干候选项目票数相同,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并报请镇党委决定取舍。票决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宣布,并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监督阶段

1.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幕后,镇政府应在1个月内对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形成项目建设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等书面报送镇人大主席团。

2.镇政府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全过程督查和质量管控,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确需作重大调整或者暂缓、终止实施的,要报镇党委同意后,按职责权限于当年的10月底前以建议或意见的形式向镇人大主席团提出,由其审议作出决定,报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3.镇人大要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及对口工委开展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以及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镇人大主席团可按项目类型建立由人大代表及专业人员参加的监督小组,开展“一对一”监督,充分发挥好代表的监督作用。镇政府及有关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镇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在监督检查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镇政府应将当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向镇人大会议作专题报告,并在下一年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将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书面印发全体人大代表,由全体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报告。对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镇政府应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出解释与说明,同时提出下一步实施计划。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专班,由书记同志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两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及镇项目办、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经济发展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票决制工作实施期间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二)镇人大负责制定实施票决制的工作方案、监督办法、票决办法等配套制度;组织镇人大代表提出建议项目、开展工作监督、收集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等,发挥代表参与、监督和助推项目建设的作用;负责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候选项目进行审议讨论和票决,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及时梳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

(三)镇政府负责制定项目征集办法等配套制度,发布征集项目的通知、经票决实施项目的建设计划书,向镇人大报告候选项目形成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组织项目实施,接受和配合镇人大及代表的工作监督。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票决制工作相关组织联络和服务保障,并就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票决制工作。项目办负责做好政府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的征集、筛选、论证、形成,牵头协调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计划书,提交票决制工作专班、镇党委、党委扩大会议、镇人大主席团有关会议讨论,牵头督促有关项目责任单位按计划建设落实。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参与候选项目投资风险评估,论证分析所需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

(四)镇党建办负责征求镇党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配合做好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候选项目票决工作的组织实施。分管统战的领导负责征求县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镇宣传委员牵头负责宣传报道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做法和进展情况,为推进票决制工作凝聚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