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08/202508-00007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机构: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雄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歙县雄村镇 发布时间:2025-08-20 11:02 信息来源: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制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起草过程

该文件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草拟,经书面和会议等形式征求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村意见,形成初稿后提交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提交党政办,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通过后由雄村镇政府的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着力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清理、查处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整治“三资”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化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信访和矛盾,切实解决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推动制度更加健全,高效发挥信息化监管平台机制作用,各村经济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各村遵照方案安排,贯彻执行,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总结经验,适时对方案的各项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六、咨询方式

1.联系单位:雄村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马方园

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4.联系电话:0559-67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