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08/202504-00024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机构: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雄政〔2025〕34号 词: 关于印发《雄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雄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预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雄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预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雄村镇 发布时间:2025-04-16 09:30 信息来源: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雄政〔2025〕34号

直有关部门、村委会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要求,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雄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雄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预案


雄村镇人民政府    

2025416日    


抄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水利局

雄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体预案

 、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了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应对能力,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2.通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确定防汛抗旱措施,增加干旱风险意识,科学调度水源,解决供水矛盾,提高抗旱能力,实现科学防灾、减灾,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

3.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维持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由单一防汛抗旱向全面防汛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性。

2.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行政村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切可能调动全镇人民的各种积极性。

3.以全镇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按照流域或区域统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全镇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坚持依法抗旱、全民抗旱的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防洪工作方针。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全镇人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7.各行政村对本村防汛抗旱预案实施负总责。与防汛有关的各部门、镇直各单位既要做好各自防汛工作,又要按照镇防洪抗旱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水法》、《防洪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防洪职责。

(三)基本概况

雄村镇辖6个行政村,雄村村为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各1所,医院1所。全镇总面积44.37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1.35万人。本镇属湿润性季风气候,降雨从锋面型和低压型暴雨成多,汛期57月降雨量占全年的60%以上,常出现先涝后旱的灾害性天气,梅季多洪涝,伏后多旱灾,伏旱夹秋旱较重。全镇有小(二)型水库1座,全镇各水利工程的正常蓄水量为150万方左右。

 、防汛预案

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雄村镇防汛抗旱领导组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一)镇直部门、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防汛有关的来电、来访处理,雨情、灾情发展的动态,各行政村防汛值班情况的督查和相关数字的了解,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向镇防汛领导组汇报,根据镇防汛抗旱领导组的意见,负责防汛抢险的调度,做好值班记录。

镇武装部:根据汛情需要,组织民兵、应急小分队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有关重大的防洪紧急任务。

镇文化广播站: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农技站:掌握农业洪涝灾情,负责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生产恢复等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防汛专项资金。按镇防汛抗旱领导组确定的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服从镇防汛抗旱领导组调遣,立即奔赴灾区进行现场医疗救护。

镇国土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预报预警及相关工作,解决防汛抢险的取土占地。

派出所: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的安全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镇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全体镇干及各村两委人员履行防汛职责和执行防汛纪律情况。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对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和其他受灾群众实施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组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及接收社会捐赠,并督促检查使用情况。

镇中心学校:负责各小学师生汛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转移工作。督促指导各小学防汛工作,沿河低洼学校要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如遇暴雨、大暴雨可视情况自行调整上课时间,以确保师生安全。

农商行:负责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恢复及重建家园所需资金的政策性贷款办理。

城西供电所:负责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电力调度要绝对服从防汛抢险的需要,保证防汛抢险供电。

(二)各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行政村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镇防汛抗旱领导组的领导下,指挥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暴雨、大暴雨期间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做好值班记录。根据雨情、水情,依据拟定的各村防洪抗旱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履行职责。

(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汛期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机构,负责本工程的防汛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防汛预案报镇防汛抗旱领导组。

(四)防汛责任制。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汛抗旱责任人负责制、小(二)型水库第一责任人责任制、行政村责任人责任制、相关部门负责制。各行政村主任是该村防汛第一责任人。

(五)各村应根据实际、自然状况,制定相应的防洪预案。镇防汛抗旱领导组负责部署全镇的防汛工作。各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本地的防汛工作,开展汛前检查,做好一切防汛准备。各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小(二)型水库都要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组建抢险队伍,组织实施各村防洪预案。

(六)我镇主汛期定于每年51日至930日。各行政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镇直部门、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如有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组领导报告,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七)汛情发布、撤离令、防洪抢险令的发布。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和将发生严重洪灾时,镇防汛抗旱领导组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的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做好应对准备。当水库水位和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镇防汛抗旱领导组应通过电话、广播等形式向全镇发布汛情公告。当库水位和河道水位达到撤离水位、水库出现险情时,镇防汛抗旱领导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抗旱领导组组长依法下达抗洪抢险令和撤离令。

(八)在暴雨、大暴雨时,镇防汛抗旱领导组成员、防汛责任人要主动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视动向和雨水情变化,做好防范工作。当一次降雨达30毫米时,小(二)型水库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镇党政办报告雨情水情,如降雨继续,每隔一小时报告一次。党政办要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当镇防汛抗旱领导组发出预警通知时,镇应急小分队要做好抢险准备,随时听从镇防汛抗旱领导组的统一调度,不得贻误时机。各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险工险段责任单位要加强巡查,当河道涨水时,沿河低洼村庄要安排人员巡查,有关责任人要到现场指挥。

(九)在发生灾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行政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方面等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对在本村区域发生的将影响到临近行政村的洪灾或突发事件,所在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在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受影响地的行政村负责人通报情况。

(十)在防汛抢险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和预先制定的防汛抢险应急措施,加强协作,全力以赴组织并完成抗洪救灾、防汛抢险工作任务。

(十一)在紧急防汛期间,镇防汛抗旱领导组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可依法紧急调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防汛抢险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抗洪救灾需要,依法紧急取占土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阻拦,抢险救灾之后凭镇防汛抗旱领导组紧急状态下的物资调用单进行结算。

(十二)灾害发生后,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单位应及时收集洪涝灾情动态信息,按规定报镇防汛抗旱领导组,重大防汛抢险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灾后立即上报。

(十三)在防洪抢险期间因渎职、失职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安徽省防汛抗旱纪律》等有关法规、法律、规章的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在防洪抢险期间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报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五)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篡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处理。

(十六)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防洪抢险预案,报镇防汛抗旱领导组。

 、抗旱预案

抗旱预案就是制定出各干旱期的抗旱方案及相应的措施。干旱反应行动主要是指具体抗旱对策和措施,是抗旱预案的核心部分。根据抗旱实际和目标,抗旱预案是以切实减轻干旱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为目的,对干旱发生的不同阶段所执行的短期应急措施,以及为减少干旱的脆弱性和提高抗旱能力而进行的长期防旱抗旱减灾计划的执行。

(一)初期阶段反应行动(轻旱预案)。

干旱发生初期阶段就是各项工作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组织协调。镇抗旱指挥部根据出现的旱情向全镇发布防旱抗旱预警通知,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统安排部署各部门的抗旱职责、任务,并做好检查督导。

2.前期准备。镇防汛抗旱办组织开展旱情检查,收集资料,统计灾情(包括水利工程检修、渠道维修和水毁工程修复),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增强调蓄能力,做好水资源(水量)的统调配,下达各类水利工程(水库、山塘、河流、引水渠、提水等)的抗旱灌溉任务;做好设备检修,节水措施,全力做好抗旱工作。

3.防旱措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建立旱地农业抗旱作物新体系和深松、翻耕、耙茬相结合的抗旱保耕作体系及用地、养地的新体系。改变大面种植积单作物的现状,适当增加养地作物(豆类作物等)的种植面积;要科学施肥,合理施肥,以有机肥为主,以化肥为辅,以底肥为主,以追肥为辅,化学肥料氮磷钾合理配置;种地养地并重,克服重茬连作弊端,提高土壤肥力,保证旱作农业和耐旱品种要采用科学的种子处理方法,采用沟播、条播、地膜覆盖和小麦间玉米带田及日光节能温棚等播种方法,以充分利用耕层贮水,提高作物的抗旱能力。

(二)警戒阶段反应行动(中旱预案)。主要针对旱情实施些必要的抗旱措施。

1.水浇地抗旱措施

(1)发挥现有水利设施抗旱作用,通过维修改造等措施,确保水浇地的灌溉用水。

(2)实施应急抗旱灌溉工程,将蓄、井、提、引水水源不足的工程,采取补水、兴修、打井等手段进行水源补给,以缓解灌溉缺水。

(3)准备实施抗旱调水,从当地储备水资源中调配水量,实施全县统调水,在保证农灌的同时解决乡镇人畜饮水问题。

(4)考虑前期应战准备,秋冬季在河沟内打坝淤,减少水资源流失,增加灌溉用水量。

(5)做好冬灌蓄水和冬灌计划,减轻春灌压力。

(6)做好合理配水和节约用水,实行计划、定额和节约用水,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

2.浅山区非工程科技抗旱综合措施

(1)通过实施冬碾压、深翻秋施肥、集雨利用、旱地龙抗旱剂、保水剂等措施,解决和改善春旱问题。

(2)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解决防旱抗旱能力。继续抓好各村水系建设,扩大设施栽培和夏季蔬菜种植面积,大力推广新技术和示范基地建设,涵养蓄水,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3)气象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长、中、短期气象信息和决策依据。

(4)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用于购置抗旱物资;开辟水源、维修和铺设抗旱供水管道,以及新打抗旱机井等抗旱供水工作。

(三)紧急阶段反应行动(重早预案)。采取修建应急水源工程,进行水量补充;以实施人工供水为主,辅以科技措施的应用,抓好小型水利给水和科学种田,做好水库、山塘、机井、电排、提水等水利工程水源的统调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解决有水源无设备的问题;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解水事纠纷,重点保证全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大力推广应用新型抗旱科技产品,节约用水;加强灾情统计,及时报告灾情,帮助受灾群众开展自救,维护社会安定。

(四)政府行政首长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防汛抗旱工作的指挥长。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抗旱政策和措施,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好相关部门实施防旱抗旱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协调解决防旱抗旱配套补助经费和物资,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2.对本镇的抗旱工作负总责,组建镇抗旱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抗旱指令,组织好本镇的抗旱工作;负责督促本地区抗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掌握本地区旱情的发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等工作。

3.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旱情和旱灾的统计、核查、上报等日常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作用,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切实保障各项抗旱责任制的落实;水源建设、生态工程以及水毁工程的抢修项目资金;派出所负责打击盗窃和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民政办公室负责及时掌握旱灾信息,根据旱灾灾情,协调指导灾区救助和灾后重建;财政所负责抗旱救灾资金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农站负责掌握旱灾灾情,加强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旱灾损失;对抗旱工作进展情况的直传报到;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对灾区水质的检验,防止饮用污水而造成疾病流行;供电所负责保证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电信、邮政优先传递抗旱信息和邮件;交管站负责组织转运抗旱物资,保证救灾道路畅通;水利站负责做好旱灾的统计、上报工作;在政府的统指挥下,担负重大抗旱救援任务;镇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原则,全力配合各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好各项抗旱工作责任制。

(五)预防及预警

1.旱情

(1)旱情信息监测镇抗旱指挥部要及时准确收集旱情信息,加强监测,随时掌握降水情况、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旱情报告。镇抗旱指挥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上报受旱情况。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随后补报详情。属一般性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请求协助指导。凡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干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预防措施。镇抗旱指挥部要制定旱灾防范措施,加强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定抗旱水源调度和节水限水方案,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水库、塘坝等设施尽可能多蓄储水量,确保抗旱水源;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步伐,大力实施控制灌溉等非工程节水措施,提高水利用效率;及时准确的了解旱情动态和发展趋势,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预防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镇抗旱指挥部要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实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降雨严重偏少或工程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镇抗旱指挥部应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考《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般分三级,即I级预警(特大干旱)、II级预警(严重干旱)、III级预警(中度干旱)。

(六)应急响应

根据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和一般干旱的干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旱面积8000亩以上,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60天以上,造成饮水困难人数6000人以上情况发生时,应启动I级响应(特大干旱);受旱面积达4000亩至6000亩,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41天至60天,造成饮水困难人数4000人以上情况发生时,应启动II级响应;受旱面积20004000亩,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20天至40天,造成饮水困难人数2000人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III级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工作会商。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干旱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必要时立即启动镇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2.工作部署。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启动特大干旱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向市、地汇报有关情况;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监测,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动员旱区群众紧急抗旱;实行24小时值班,实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时全面上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紧急调拨抗旱物资,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部门联动。抗旱指挥部加强统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抗御干旱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按照预案迅速做好抗旱工作。

4.协调指导。抗旱指挥部统协调指导抗旱工作,抽调干部深入抗旱第一线,检查灾情,落实抗旱措施。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及时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对旱灾严重的居民饮用水进行定点限时供应,限制或关闭高耗水行业,加强节水措施,为灾区的生活和生产及时供水。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方案启动。发生干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燃料、电力供应等工作。水利部门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对无地表水源的,要采用突击打井的办法解决水源。在降低灌溉定额的同时,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节水灌溉等措施满足用水需求,启动相应的水资源调配方案。因发生特大干旱引起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位下降,出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等情况时,在维护灾区稳定的前提下,根据水源的可开采量,实行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损失。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安排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发放工作。

6.宣传动员。抗旱指挥部协调宣传部门做好抗旱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旱积极性,努力减少旱灾损失。同时,通过大力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依法抗旱的意识。

7.响应结束。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抗旱指挥部可视抗旱情况布应急响应结束。

 、后期处置

(一)损失评估。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旱灾损失及响进行评估。

(二)灾民救助。旱灾害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于受严重的地区,方面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另方面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通过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转移、发展养殖业、经商等措施,努力减少和补救灾害损失。民政部门要为灾民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切实维护劳工人员权益,确保不拖欠灾民工资。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三)效益评估。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抗旱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镇财政、民政、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抗旱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二)物资保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规范储备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物资,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运。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旱作区主要以开采地下水为主。在灌溉水源有限的情况下,主要解决滴灌问题,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遇到严重干旱,则采取临时抗旱措施,适当发展喷灌。地下水位较浅,开采容易的地方,积极发展打井取水,扩大滴灌和旱田节水型农业面积;在水资源比较短缺和提水成本较高地区要因地制宜,修筑塘坝等雨水集蓄工程,拦蓄地表水,蓄水保墒。

(四)应急队伍保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照群防与专防相结合的原则,抓紧组建落实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技术保障。建立健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镇的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建立与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防汛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抗旱救灾信息的共享。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旱涝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本预案由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镇防汛抗旱领导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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