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08/202412-00022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雄村镇2024年度新增恢复耕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雄村镇2024年度新增恢复耕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文字解读】解读关于印发《雄村镇2024年度新增恢复耕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雄村镇 发布时间:2024-12-31 09:25 信息来源: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歙县2024年度新增恢复耕地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决定在全范围有序开展新增恢复耕地工作,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近几年耕地流出情况、下年度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后备资源等情况,结合县下达任务要求,下达我2024年新增恢复耕地任务面积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任务分解(2024年9月底前)在预下达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分解各年度新增恢复耕地任务。

第二阶段:落实地块(2024年9月底前)根据后备资源数据,对辖区内后备资源地块再次进行摸排结合前期上报数据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选定并落实到地块。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4年9—2024年12月)根据下达的新增恢复耕地整治任务结合选定恢复图斑,严格按照耕地认定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新增恢复耕地整治任务。

第四阶段:纳入变更(2024年12月底前)按照竣工一宗举证一宗的原则,镇政府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适时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录入工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 恢复耕地标准。恢复地块必须进行整治清理,现状必须符合耕地特征且具备耕作条件。

(二) 同步统筹推进。要统筹推进辖区内季度变更调查耕地流出问题、永农非耕地问题、2018年以来卫片挂账问题等整改确保完成各项年度耕地保护任务。

    (三) 加强后期管护。各村要加大对恢复后的耕作种植和管护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宣传,营造保护耕地良好氛围确保新增恢复耕地不会再次撂荒或违法违规占用。

五、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印发雄村镇2024年度新增恢复耕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不解之处,可咨询雄村镇相关部门,联系人:方俊,咨询电话:0559-6720950(工作日8:0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