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雄村镇开展“驻村夜访”之“五长访三生”专项走访包保帮教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雄村镇开展“驻村夜访”之“五长访三生”专项走访包保帮教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雄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雄村镇开展“驻村夜访”之“五长访三生”专项走访包保帮教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两级未成年人“利剑护蕾”(“护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类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关爱帮教工作,重点聚焦“特异体质(含特定疾病)、特别情绪(含心理异常)、特殊群体(含特殊家庭)”(以下统称“三特”)中的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包保帮教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提前干预,全面摸清“三特”未成年学生底数,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逃学、厌学、疑似辍学、失学的跟踪排查以及包保帮扶工作机制。及时帮教不良行为学生和“三特”未成年学生,努力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模式,实现疑似辍学、失学“清零”目标,防止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向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转变,预防未成年人被不法分子引诱而导致被侵害和违法犯罪。
二、工作对象
“三特”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具体表现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以下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二)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处于失学、疑似辍学状态的适龄未成年人。
(三)偷窃少量财物,或者有殴打、辱骂、恐吓、强行索要财物等涉生欺凌行为(含欺凌苗头性行为),但情节相对轻微的未成年人。
三、工作职责
镇长与村主任走访帮教职责:针对失学或疑似辍学、长期请假和家庭监护缺失甚至不监管的未成年学生,督促家庭监护人履行未成年人受义务教育职责,扎实开展劝返工作。乡村两级设立专(兼)职未保专干(见附件1),定期开展政策宣传、排查和帮扶走访,参照“驻村夜访”工作机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依据具体情况加密帮教频次,掌握“三特”未成年学生的家庭监护、就学情况,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情况。
学校校长走访帮教职责:针对“三特”未成年学生,积极开展疏导谈心、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落实教育主体责任。摸底-建档-校内网格化管理-研究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向乡政府汇报(同步上报县教育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乡政府及当地村委会落实共育共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雄村镇“驻村夜访”之“五长访三生”专项走访包保帮教行动的有效实施,特成立雄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 毅 党委书记
方辉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鲍志桃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淑琴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程媛媛 副镇长
汪志刚 雄村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洪 彪 人大主席
张晓宏 党委副书记
汪维国 党委副书记
胡天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方 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洪 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姚慧俊 人大副主席
焦其敬 副镇长
曹 徽 雄村村党总支书记
张玲玲 柘岱村党总支书记
王 超 朱村村党总支书记
江小兵 鲍庄村党总支书记
方 亮 浦口村党支部书记
洪锦毅 卖花渔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鲍志桃同志兼任,吴丽霞、方秋芳、洪琦、周振宇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台账
雄村镇辖区内各学校要以开学检查为契机,定期摸排“三特”未成年学生,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的沟通联系,做到排查范围全覆盖、核实全覆盖,全面摸清核准“三特”未成年学生底数,形成信息共享。建立“三特”未成年学生数据台账,开学一个月内上报镇专项行动办公室,按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执行数据动态强制报告制度,后续但凡有新增(减)人员必须在一周内上报,保证摸排数据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二)落实帮教责任
1.坚持“一人一案、分类处理”原则,根据“三特”未成年学生管控和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一对多”“一对一”或“多对一”包保帮扶机制,依据管控等级对每名“三特”未成年学生至少确定各层级一名包保帮扶责任人(可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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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未成年 学生类型 |
管控级别 |
帮教层级 |
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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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特定疾病和特异体质学生 |
一对多 |
校级走访帮教 |
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包保党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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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严重的特定疾病和特异体质学生 |
一对一 二对一 |
校级和镇(村)级联合走访学校领导、乡领导、村两委成员帮教 |
学校领导、镇领导、村两委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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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请假的“三特”未成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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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一 多对一 |
校级、镇级、村级(含县直联系包保乡镇单位)联合走访帮教 |
镇长(含联系包保的县直局长)、校长、主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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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监管缺失和失管失控的“三特”未成年学生 |
多对一 |
县级走访帮教 |
县长、县直各局长、镇长、校长、主任等 |
2.针对“三特”未成年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并确定一名校内责任人落实校内包保帮扶,所在村委会落实一名干部负责校外包保帮扶。
3.各层级包保帮扶责任人负责记录包保对象的帮扶登记表(见附件2),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学校和乡政府主要领导,帮助其改正不良行为。各村各校要统筹组织帮扶责任人开展对“三特”未成年学生的帮扶工作。
(三)制定帮教办法
1.各学校根据“三特”未成年学生的情节严重程度,分类开展校级帮扶(家校沟通顺畅的)、校级和镇级(含村级)联合帮扶(家校沟通难度大的);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上报县级帮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情况予以通报或采取训导(公安部门)、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以及其他适当的管教措施。
2.对处于失学或疑似辍学、长期请假的适龄未成年人,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镇长包全乡、主任包全村、校长包全校),加大对失学或疑似辍学、长期请假学生的劝返力度。村委会、学校要调查监护人情况,依据学生年龄和家庭等实际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将此类未成年人劝返就读。必要时,提前联系司法部门介入,确保返校。学校要积极配合落实控辍保学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三特”未成年学生包保帮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推选负责同志,落实各项包保帮扶任务。各村需设置一名专干负责对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村各学校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工作中要严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村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将“三特”未成年学生纳入“驻村夜访”走访范围,镇专项行动办公室将联合乡纪检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附件1:雄村镇专(兼)职未成年保护专干名单
附件2:未成年学生帮扶(“五长访三生”)登记表
附件1:
雄村镇专(兼)职未成年保护专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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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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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雄村镇人民政府 |
洪 琦 |
18297699391 |
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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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雄村村委会 |
程 东 |
19955972164 |
兼职 |
|
3 |
柘岱村委会 |
程立华 |
18255950906 |
兼职 |
|
4 |
朱村村委会 |
胡建成 |
13956268452 |
兼职 |
|
5 |
鲍庄村委会 |
毕好籽 |
15755998881 |
兼职 |
|
6 |
浦口村委会 |
洪建防 |
19955972178 |
兼职 |
|
7 |
卖花渔村村委会 |
洪华梁 |
18098578520 |
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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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未成年学生帮扶(“五长访三生”)登记表
学校(村):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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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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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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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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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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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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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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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如是毕业生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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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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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核查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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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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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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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核查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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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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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市、自治区)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小区、门牌号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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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所在地 |
省(市、自治区) 市(州)县(市、区) 学校(如毕业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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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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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辍学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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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简述 |
(例)父母离婚,父亲外出 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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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帮扶情况 |
是否已开展劝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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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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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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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复学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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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帮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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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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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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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经县教育局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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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帮扶过程详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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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本政策有疑问,请咨询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559-6720006,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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