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丰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便签〔2026〕3号
关于印发《上丰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微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预防再晚也是早、处置再早也是晚”的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部署,重点防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精神,结合全乡汛前调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上丰乡辖5个行政村,上丰村为乡政府所在地,中小学各1所,卫生院1所,全乡总面积70.8平方公里,全乡总人口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5万人。上丰乡境内主要河流有丰源河,河道长度约23公里。耕地面积4897亩,其中水田4827亩,旱地70亩。
全乡有小(一)型水库1座(丰源水库),较大型的当家塘10余口,全乡各水利工程的正常蓄水量为200万方左右。
二、风险情况
防汛重点:
1.岩源村,危险区:道溪组(2024年成灾水位对应重现期),防御对象:5户11人,其中特殊人群2人,责任人程道华。
2.丰源村,危险区:杨川组、古溪组(2024年成灾水位对应重现期),防御对象:17户68人,其中特殊人群27人,责任人叶正武。
3.溪源村,危险区:溪源组(2024年成灾水位对应重现期),防御对象:13户20人,其中特殊人群3人,责任人吴玲玲。
4.霞江村,危险区:龚村组、汪家组、溪边组(2024年成灾水位对应重现期),防御对象:10户16人,其中特殊人群10人,责任人仇敬文。
5.上丰村,危险区:上丰一组(2024年成灾水位对应重现期),防御对象:7户16人,其中特殊人群7人,责任人宋吉均。
抗旱重点:
1.农业生产方面:部分农田灌溉设施老旧,拦河坝破损渗漏严重,灌溉水源受降雨影响较大,在干旱时期可能出现灌溉用水不足,影响农作物生长。
2.安全饮水方面:部分偏远山区村民饮水依靠山泉水,干旱时山泉水流量减少或干涸,可能导致村民饮水困难。
三、防汛(抗旱)准备
(一)汛前准备情况
为确保发生灾情应急时应急物资拿得出,用得上,足够用。
乡政府防汛物资库房、丰源水库管理房、五个行政村均已准备或更新了充足的防汛物资。
根据我乡防汛实际情况的总体需要,更新调整各村及政府应急小分队人员(每个村不少于15人,政府40人),确保人员在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根据丰源水库的抢险要求,我乡成立了54人的水库抢险队伍,其中乡级40人,丰源村14人。同时严格落实好各地灾点、水库及重点山塘的监测人员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汛期乡村干部和水库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发生情况能及时处置和上报。县级地灾点2处,安排了2名监测员;重点山塘1座,安排了1名监测员;水库安排了1名监测员。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与救灾工作,成立上丰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系统,该系统由乡应急指挥部、应急分组组成。
1.乡应急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指挥和部署,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组织上丰乡全乡防汛救灾和紧急转移避险、抗旱做好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等工作。
2.乡应急小分组:应急指挥部下设五个应急小分队,分别负责预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监测预警
明确巡查人员监测内容和信息报告流程,气象、水利、资规、应急等部门以及上游地区发送的预警信息接收与处置流程。
(二)响应启动与终止
1.县指挥部发出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命令。
2.连续多天降雨、县气象局发布涉及本地的黄色等级以上暴雨预警。
3.雨量预警阈值:1小时50毫米、2小时70毫米、3小时90毫米、6小时120毫米、12小时140毫米。
水位预警阈值:准备转移:水库水位253.70米
立即转移:水库水位256.74米或出现险情时
4.发生旱情,影响自然村的大部分群众生活用水时。
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应急响应要求和本地监测预警信息研判,经指挥长同意,本乡(或部分区域)启动响应;
当收到上级响应终止命令时,本乡可终止响应;当以上响应条件解除时,经指挥长同意,本乡响应终止。
(三)防汛响应措施
在洪涝、地灾、水库山塘出险、旱灾发生后,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动态掌握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一人在岗带班,并组织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及时上报信息。
2.应急启动响应后,即开始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组织营救和效治被困、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受到威胁的人员,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禁止撤离转出人员再次回到危险地带。(转移原则:按历史灾害影响最大范国组织群众一次性转移,转移路线一般不能跨河,不要沿河,远离河道,往高处撤。)
3.各巡查员密切监视汛情和险情,做好各村巡查,负责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并预警。做好危险区域警示,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立即抢修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开展应急排涝工作。
4.抗旱响应时加强水源管理,做好抗旱用水统计,协助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宣传节约用水,适时组织送水解困,保证水资源充分利用,做好宣传动员和安抚工作,依法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四)抗旱响应措施
明确保供水、保灌溉措施,饮用水困难群众应急送水等。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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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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