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40/202602-00019 信息分类: 基本医疗卫生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26-02-09
发布机构: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健康科普】歙县春节前重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自律提示函
内容概述: 【健康科普】歙县春节前重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自律提示函 性: 有效

【健康科普】歙县春节前重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自律提示函

作者: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歙县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6-02-09 14:40 信息来源: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歙县卫生监督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树立我县良好的旅游形象,提升我县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面貌,维护群众健康,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新年,我们向您发出以下建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经营者应强化自身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应的卫生标准、规范,预防传染病发生及扩散,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卫生安全的住宿场所,严禁各类公共场所违规经营。

二、保障诚信规范服务。

按规定公示有效卫生许可证或备案证书、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及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信息。各公共场所应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管理。严禁未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者从事顾客服务工作。

三、规范卫生管理。

1.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一消毒,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有消毒记录。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按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工作,保障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空调过滤网及时清洁消毒维护。

4.提供给顾客使用的饮用水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按规定做好水质检测工作。

5.应设有专用的消毒设施设备,茶具、口杯等物品应按规定清洗消毒,并及时存放在保洁柜内。

6.应设有专用布草存放设施,布草应密闭储存,摆放整齐,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布草外洗应有清洗合同、交接记录。

7.应设有“四防”(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及其他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8.住宿场所应保持客房清洁卫生,客房按操作规程进行清扫、消毒、保洁并及时记录。

9. 住宿场所床上用品应清洁、无毛发,茶具应清洁无污垢。

10.住宿场所工作车内一次性用品与净布草分类摆放,防止交叉污染。

11.游泳场所有循环净水、消毒设备和游泳池水循环过滤装置,应在循环过程中补充足够的新水。应按规定对池水进行消毒,保障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12.沐浴场所应设置禁浴标识,保持良好通风。

13.理发店应备有皮肤病专用工具箱,内设有皮肤病专用工具及酒精、棉签相关物品,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

14.生活美容场所不得从事医疗美容有关的项目。

四、全面自查自纠,加强服务质量。

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是旅游城市的标准名片,希望各经营者要维护和珍惜大美黄山形象,按照本提醒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加强卫生管理,促进行业品牌建设。要关口前移,及时掌握和了解民生民意,高效快速规范处置各类投诉。希望经营者保持热情友善的服务态度,积极与顾客交流,解决客人提出的问题,提升宾客体验感。

平安是最深的年味,健康是最好的团圆,愿我们同心协力,共筑节日期间坚固的卫生安全屏障,让每一位市民和游客都能感受到舒心与安心,用实际行动为歙县旅游高质量发展增光添彩!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歙县卫生监督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