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认真落实《关于认真落实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无偿献血是一项奉献爱心、关爱生命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确保全县临床用血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5年全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全我乡公民无偿献血计划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二、起草过程
由上丰乡为民服务中心部门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印制。
三、工作目标
完成全乡84人完成献血任务,分配如下乡机关及乡直单位14人,上丰村24人、霞江村12人、溪源村12人、岩源村10人、丰源村12人。
四、主要内容
凡年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根据《献血者健康要求GB18467-2011》7.1项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均应履行献血义务,积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
五、主要举措
各村委会及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及血液生理知识,弘扬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确定专人负责献血工作,认真落实好无偿献血动员和组织工作。
初次献血公民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再次献血者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献血证,于每月12日上午8:30-12:00到歙县人民医院内“爱心献血屋”献血,或直接到市中心血站、市流动采血车上进行献血。献血人员达50人次以上的,乡届时安排献血车到政府大院内现场集中采血。
献血注意事项:两次献血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准备献血者需提前注意避免进食大鱼大肉、频繁过度饮酒和休息不足。当日早晨不食用高脂肪、高蛋白、豆制品及油炸食品。献血之后可适当吃点清淡食物,不能暴饮暴食。各单位要引导拟献血人员献血前合理饮食、采取科学生活方式,避免组织患病人员参与献血体检,确保提高献血成功率,为提高临床输血的安全性,倡导每人次献血300或400毫升。
六、下一步举措
各村要按照任务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倒排时间,认真组织落实,最迟期限为6月底。
联系人:汪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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