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40/202410-0009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机构: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1
生效日期: 2024-05-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农险办〔2024〕1号 词: 特色农保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上丰乡 发布时间:2024-10-21 15:53 信息来源: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县农业保险健康稳定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根据黄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黄山市2024年政策性

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金〔2024〕119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现就做好近期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农户自筹”构成,各乡镇根据每个品种保费构成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农民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真正了解掌握保险政策,自愿参加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二、参保品种期限保费及财政补贴

地方特色农产品险参保品种有茶叶、菊花、大棚蔬菜、枇杷、大棚葡萄、中蜂、蛋鸡7个品种,每个品种承保周期为一年次年续保。保费及财政补贴标准为:

(一)茶叶保险。保额800/亩,保费40/亩其中:财政补贴75%,农户自缴25%,即财政补贴30/亩,农户自缴10/亩

(二)菊花保险。保额600/亩,保费42元/亩其中: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29.4元/亩,农户自缴12.6元/亩

(三)大棚蔬菜保险。5100元/亩保费216元/亩,其中: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151.2元/亩,农户自缴64.8元/亩。

(四)枇杷保险。保额600元/亩,保费42元/亩其中: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29.4元/亩,农户自缴12.6元/亩

(五)大棚葡萄保险。保额4800元/亩,保费236.5元/亩,其中: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165.55元/亩,农户自缴70.95元/亩。

(六)中蜂保险。保额500元/群,保费30元/群,其中: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 即财政补贴21元/群,农户自缴9元/群。

(七)蛋鸡保险。保额15元/羽,保费1.2元/羽,其中: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0.84元/羽,农户自缴0.36元/羽。

、承保对象

为促进我县特色农产品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农户自参加保险。

四、承保要求

投保人应将其投保品种足额投保,承保验标时,发现有不足额投保的,不予承保。如在理赔中发现不足额投保的,按参保比例进行赔付。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核准承保人的电话号码,排除空号、外地号、不知情号,确保承保人信息的准确性。

、统计上报

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会同联村乡镇干部、村组干部精准摸排,认真统计填报《歙县2024年特色承保情况基础资料表》,逐级汇总填报《歙县2024年特色承保情况汇总表》,20246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国元保险公司歙县支公司。

、保费收缴

各乡镇及时将收缴的保费于2024620前汇至县财政局(收款单位:歙县财政局,开户行: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00**********0003)汇款时请备注保险品种及其对应金额。

特此通知

                                

 

歙县农险办    

                                     2024523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财政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