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40/202410-00019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0-01
发布机构: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农家书屋
内容概述: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性: 有效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作者:歙县上丰乡 发布时间:2024-10-01 09:47 信息来源: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1、 书屋管理员应热爱书屋事业,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农家书屋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持书屋整洁。

  2、 书屋管理员对书屋所进图书和电子音像制品要做好分类、入库登记。

3、 书屋管理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4、 除法定节假日和工休日外,书屋每天必须向村民开放8小时以上。

  5、 图书、杂志和电子音像制品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6、 村民借阅出版物要办理借阅证,对所借出版物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2倍予以赔偿。 

  7、 借阅证每证每次只限借出版物2册(张),借期为1个月。

 8、 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