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筑牢人民安全防线为主题。2月29日乡应急部门牵头制定《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意见征求搞),并召集相关单部门、村级干部对意见稿进行专题研讨,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后,未收到意见,形成了此工作方案 (终稿)。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印制。
三、主要内容
聚焦9大领域,分别是道路交通、农机渔业、沼气、自建房、用火用电用气、农药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方面突出“案例教育法”,运用线上、线下等多元宣传手段,发挥基层组织力量,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强化农村地区网格化宣传教育。
(1)各村要整合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护林员、农村交通劝导员等基层力量,调动农村党员、热心村民等积极性,织密基层宣传教育网格,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
(2)以村为单元,结合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每户安全风险特点,组织基层网格力量“逐门逐户”上门走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面对面”案例教育。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孤寡等重点人群,加大入户案例教育力度。
(3)组织基层网格力量通过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媒介,及时发送近期发生的农村地区典型事故案例信息。
2.拓展案例教育阵地。
(4)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化广场等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设置安全生产案例教育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
3.强化村网格化宣传教育。
(5)充分调动村党员、退休职工等力量深度融入安全宣传教育网格,开展案例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4.强化宣传载体平台教育。
(6)将安全案例元素充分融入党群服务中心、寸广场、文化长廊、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拓宽寸民接受安全案例教育的途径。
(7)督促寸每年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平台,集中开展1次安全案例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家庭安全明白人、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普及安全常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例教育法”工作,充分认识其对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的重要意义,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部门和属地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二)建立案例教育库。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风险和事故特点规律,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违法违规行为案例、自救互救案例等各类案例收集,建立案例库,动态更新调整。要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安全视频、音频、动画、图说、短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画和手册等安全案例教育作品,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发布。鼓励文艺团体等社会组织,围绕安全案例,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文艺作品。
(三)强化工作保障。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和优势,广泛开展案例教育。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进入安全宣传的途径,拓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渠道,为开展安全案例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不断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形成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常态化机制。
六、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上丰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执行单位:上丰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咨询电话 :0559-66102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