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40/202402-00031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9
生效日期: 2024-02-2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上政〔2024〕7号 词: 安全生产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上丰乡 发布时间:2024-02-29 11:24 信息来源: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上政〔20247


    为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制定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案例教育法”,运用线上、线下等多元宣传手段,发挥基层组织力量,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工作主题
    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三、主要任务
    重点案例类型:
    1.道路交通:大货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面包车等农村地区重点交通工具,违法载人、超员超载、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随意穿行、逆行、无牌无证、酒驾醉驾、占道经营等典型农村地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事故案例。
    2.农机渔业:农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拼装改装、超速超载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事故案例。
    3.沼气:农村沼气池、畜禽粪污化粪池不规范清掏、使用造成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事故案例,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案例。
    4.自建房:农村自建房设计不规范、建筑质量不达标、建造不规范、违规加层改建和装修等典型问题造成的事故案例。
    5.用火用电用气:电器产品(取暖器、热水器、电热毯等)违规使用、燃气具安装不达标、私拉乱接电线、烧炭取暖等导致的“小火亡人”事故和中毒事故案例。
    6.农药安全:不当使用农药引起的中毒事故案例。
    7.燃气安全: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燃气安全典型案例。
    8.消防安全:违规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逃生门窗被封堵、小区消防栓无水等典型案例。
    9.电动自行车安全:域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典型案例。
    主要措施:
    (一)强化农村地区网格化宣传教育
    1.各村要整合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护林员、农村交通劝导员等基层力量,调动农村党员、热心村民等积极性,织密基层宣传教育网格,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村、富堨派出所、乡综治中心、乡党建办、乡民政办、乡应急办、乡林业站、乡路长办、乡消防工作站等。
    2.以村为单元,结合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每户安全风险特点,组织基层网格力量“逐门逐户”上门走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面对面”案例教育。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孤寡等重点人群,加大入户案例教育力度。
    责任单位:各村、富堨派出所、乡综治中心、乡党建办、乡民政办、乡应急办、乡林业站、乡路长办、乡消防工作站等。
    3.组织基层网格力量通过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媒介,及时发送近期发生的农村地区典型事故案例信息。
    责任单位:各村、富堨派出所、乡综治中心、乡党建办、乡民政办、乡应急办、乡林业站、乡路长办、乡消防工作站等。
    (二)拓展案例教育阵地
    4.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化广场等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设置安全生产案例教育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各村、乡文化站、乡应急办。
    (三)强化村网格化宣传教育
    5.充分调动村党员、退休职工等力量深度融入安全宣传教育网格,开展案例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乡党建办、乡应急办等。
    (四)强化宣传载体平台教育
    6.将安全案例元素充分融入党群服务中心、寸广场、文化长廊、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拓宽寸民接受安全案例教育的途径。
    责任单位:各村、乡党建办、乡民政办、乡住房保障办、乡应急办。
    7.督促寸每年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平台,集中开展1次安全案例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家庭安全明白人、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普及安全常识。
    责任单位:各村、乡宣传部门、乡应急办、乡消防工作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例教育法”工作,充分认识其对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的重要意义,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部门和属地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二)建立案例教育库。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风险和事故特点规律,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违法违规行为案例、自救互救案例等各类案例收集,建立案例库,动态更新调整。要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安全视频、音频、动画、图说、短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画和手册等安全案例教育作品,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发布。鼓励文艺团体等社会组织,围绕安全案例,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文艺作品。
    (三)强化工作保障。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和优势,广泛开展案例教育。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进入安全宣传的途径,拓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渠道,为开展安全案例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不断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形成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常态化机制。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2024229日      

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doc歙县上丰乡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