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87/202506-00013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机构: 歙县富堨镇 发布日期: 2025-06-16
生效日期: 2025-06-1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富政[2025]38号 词: 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富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富堨镇 发布时间:2025-06-16 11:12 信息来源:歙县富堨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富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部门:

现将《富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歙县富堨镇人民政府

                                                                                      20256 16

 

 

 

富堨2025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升应急救助能力,科学有序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按照《歙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三定”职责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2)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4)坚持平战结合,推动防抗救一体化,强化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5基本情况
     本镇6个行政村,5500余户,总人口17000,林地面积42580,居住房屋数量4524户,耕地面积22552.21亩,农田面积15972亩、豆类1140亩、玉米4760亩、油菜6300亩、水稻1660亩、薯类1222亩,茶园1666.35亩、蔬菜大棚1385.3亩、药材作物(含菊花)1743亩、烟叶150亩、甘蔗1857亩、柑橘88.4亩、桃260亩、梨48亩、葡萄362亩、绿梅1230亩、青梅170亩、瓜类1849亩,全镇镇级地质灾害点5个(青山村2个、仁里村2个、中溪村1个)易淹易涝的低洼地带11处(其中2处为村庄进出道路危险区)、切坡建房隐患点11个、重点山塘15个。

6、主要灾害风险和损失及防范应对措施
(1)干旱、洪涝:由镇水利站负责组织编制干旱洪灾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干旱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2)、低温冰冻雪灾:由镇安委办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指导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演练等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发放和日常管理,按程序组织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3)滑坡:由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4、森林火灾:由镇林业站负责组织编制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预防和减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

1、镇安委办工作职责

安委办(防灾减灾救灾办)统筹指导全镇的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活动。镇安委办(防灾减灾救灾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镇安委办(防灾减灾救灾)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

2.工作组

(1)抢险救援

长:方震霖

  员:柯海峰杨超、高超、曹保诚、汪俊

责: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汪东锋

    成  员:派出所3人,季子豪、朱民强、金凯

     职 责: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医疗救护组

  长:宋杰中、王开琦

  员:吴波洪宏忠、余琳斌、汪俊

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4)后勤保障组

  长:朱超、陈琦

  员:史玉兵、刘幸福

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疗等基本生活

(5)信息报道组

长:刘丽

员:孙光锦、杜敬辰

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6)善后处置组

长:王伟

章玥、张洪诚

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及去其他不稳定因

的善后处置工作。

7)查灾核灾组

     组长:柯军

成员:凌跃兵、宋飚、潘勇卫、方毅娜、汪志幸

职责:负责各领域灾情的查核和上报工作。

三、灾害救助准备
    根据县直具有灾害监测职能的有关单位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结合镇域内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以下救助准备措施:
    1)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村组通报预警预报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强化应急值守,组织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加强部门会商,动态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完善相关工作措施。
    3)各村提前准备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以备不时之需,保障各方救助需要。

四、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镇安委办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以及《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会商核定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
    1、灾情信息报告
    1)各村应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灾情信息等情况。
    2)镇安委办在接到乡镇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通过电话向县应急局报告。
    3)向县应急局报告后,第一时间通过工作群进行首报,确保首保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特殊紧急情况下(如断电、断路、断网等),可通过卫星电话的方式报告,后续及时补报。
    4)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的情况,受灾村组按照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再进行核报。
    (5)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各村组要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灾情稳定后,镇安委办及时组织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开展灾情核查,客观准确核定各类灾害损失并及时组织上报县直相关部门。

(6) 对于干旱灾害,各村、农业站、水利站等部门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至少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7)镇安委办和涉灾村组要建立灾情会商制度,对自然灾害过程、年度灾情等,及时组织相关涉灾部门开展灾情会商,通报灾情信息,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确保上报县直各部门灾情数据口径一致。

2、灾情信息发布

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没有县直相关部门授权的情况下,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不得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五、分级响应及终止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
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根据县安委办(防灾减灾救灾)发布的响应等级,在本镇域内开展相关救助工作;根据县安委办(防灾减灾救灾)发布的终止响应,解除分级响应。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过渡期生活救助:及时收集材料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统筹使用县以上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

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及时对上申报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台账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台账,申请农村住房保险,拟定救助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及时就医。

3、冬春救助:要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调查统计需冬春救助人员范围,明确需冬春救助对象范围,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和物资需求等。冬春需救助对象的摸排核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要组织力量入组入户,做好需冬春救助人员的调查、统计、核定等工作资金下达后,要在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内,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实施救助,原则上通过 “一卡(折)通”方式发放。要组织做好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公示信息包含救助对象姓名、家庭地址、补助金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七、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根据上级来的资金,统筹全镇的受灾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精准开展救助,确保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2、物资保障
    根据各类自然灾害情况,及时储备相应的物资,本镇及各村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优化储备布局,提升存储条件。根据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类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需要,健全镇、村两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在日常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中,大力倡导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增强灾害应急救助物资保障能力。

3、通信和信息保障
   1)联合富堨供电所保障通信,及时抢修各村组受损的公用通信网络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健全灾情共享机制,实现数据适时共享,确保数据及时上报。

4、装备和设施保障
   1)熟练县应急局配备的各类应急装备,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2)统筹设立安置点,加强安置点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的信息综合管理,规范安置点的建设标准;安置点要避开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次生灾害,同时加强安置点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治安等保障,保障安置点秩序。

5、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乡镇、村应急队伍的演练,确保应急队伍能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2)加强各村灾害信息员培训,确保自然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能将灾害信息有效上报。

6、科技保障

不断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灾情预警预报和减灾救灾信息立体覆盖。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

7、宣传和培训

组织开展全镇防灾减灾救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相关镇直部门依照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常识,组织好“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

八、附则

1、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责任和奖惩
   各村、镇直部门要切实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对在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富堨镇人民政府制定,报县应急局备案。
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富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