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775/202401-00013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杞梓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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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回应】党委书记庄勤利关于回应非法采砂问题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杞梓里镇 发布时间:2024-01-24 21:03 信息来源:歙县杞梓里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问:杞梓里镇昌源河正在进行清淤过程,但村民借着清淤名义采砂卖砂,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是否有私自采砂的行为。

答:清淤产生的砂石由村里登记后,运输至王坞砂石加工点,镇村根据方量,确定砂石管理费用,以充实村集体经济,故不存在私自采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