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变动审批安排和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现就2026年春季学期变动审批安排和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学期变动审批安排
1.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各校要主动热情接待到校咨询的家长,结合实际学位情况,对咨询事项精准处置,做好解释说明,严禁推诿扯皮。
2.变动所需材料参照《关于2025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复学等学籍变动的通知》规定。
3.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一般在学期初办理,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二、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
1.完善照片录入。通过学籍系统查询发现,我县大部分学校均存在学生无照片现象,个别学校学生照片与实际年龄明显不符。请各校通过“无身份证查询”模块开展自查,已录入照片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更新工作,转学生的照片信息要及时补录,照片完善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县局将不定时通报各校学生照片信息完善情况。
2.核查关键信息。认真做好学籍系统信息补充完善相关事宜,特别是八、九年级学生关键信息核查工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做好准备工作。学校打印并发放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由学生及家长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要求补全“登记表”中的所有信息,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由学校留存纸质备查。
3.及时处理“人籍不一致”情况。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借读、空挂学籍及人籍分离行为。“籍在人不在”的,联系学生家长,敦促其抓紧时间办理转出手续;“人在籍不在”的,要查找原因,尽快通过系统办理转入手续;学生原就读校无学籍的,打报告报我局补建学籍。
三、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
控辍保学是底线要求,各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动态掌握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密切关注学生辍学苗头,重点跟踪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按“一人一案”要求继续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对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失学辍学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歙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5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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