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79/202603-00012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公民,通知,DOC 发文日期: 2026-03-25
发布机构: 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桂政〔2026〕10 号 词: 【自然灾害类预案】关于印发《桂林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自然灾害类预案】关于印发《桂林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性: 有效

【自然灾害类预案】关于印发《桂林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桂林镇 发布时间:2026-03-25 14:47 信息来源: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村委会:

现将《桂林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镇人民政府

                                                                         2026325

 

抄送:县防灾减灾救灾办公室

 

桂林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破坏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歙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起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状况分析

根据省地质环境监测点总站提供《安徽省歙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我镇有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四处,分布黄村行政村,分别为桂林镇双河村-黄村道路、双河旧宅村东口路边、西坑组叶小成户屋、黄村大溪组,威胁7户14人及行人安全。根据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特点,监测地质灾害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滑坡和崩塌。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和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的抢险救灾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各项抢险救灾应急措施,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一)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组

 长:汪振兴

副组长:方大印、余煌发。

成 员:王木徽、方立兵、王岩、王涛、程园、汪志健、操文磊、杜碧珍、李强、李磊、勇、郑珊、胡剑、张吉平洪善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资规所),由分管领导余煌发兼任办公室主任,洪善文、张云娟洪云芳、徐鑫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迅速、有效地开展组织调查、预测。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体,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

3、具体制定组织实施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防范措施。

4、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

5、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和分工

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治组、现场治安组、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

1、综合协调组

1)由党政办公室、应急办、资规所、民政、司法及灾害发生地所在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组成。党政办主任为组长,应急办负责人、灾害发生地所在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领导组审定后,立即送现场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镇领导组汇报;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现场治安组、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治组、灾后重建组。

2、现场抢险组

1)由灾害发生地所在村党总支书记、联村干部、应急分队组成。灾害发生地所在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应急分队队长为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现场指挥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及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医疗救治组

1)由镇卫生院、灾害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所(点)组成,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镇卫生院有关部门及灾害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所(点)为组员。

2)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络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救援及镇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现场治安组

1)由桂林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和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灾害发生地所在村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派出所负责人为组长,灾害发生地的村负责人为副组长。

2)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现场秩序和区域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及镇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物资保障组

1)由镇民政办、灾害发生地所在村组人员组成 ,由民政负责人为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村组为副组长。

2)主要职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救灾物资的存放、发放、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

6、灾后重建组

1)由乡村振兴办、资规所、镇民政办、水利、供电、电信所及灾害发生地所在村组人员组成。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村组负责人为副组长。

2)主要职责:1、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2、协助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电信、供电等基础设施;3、帮助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四)地质灾害发生后,其责任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应全力参加,配合施救组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地周围群众的防护工作。

(五)镇直单位及担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政府领导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应急准备

1、地质灾害的基础工作由村负责监测,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对地质灾害观测、分析并上报有关地质灾害点的活动趋势,特别是双河村旧宅东村口滑坡点、黄村西坑组大溪滑坡、黄村公路滑坡、黄村西坑叶小成屋后崩塌由监测员对灾害进行监测、记录。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群防群治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地质环境和防御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

3、成立应急小分队,黄村针对各灾害点成立相应的抢险灾小分队。

4、严格灾害速报制度,对灾情的报告要及时准确,不能瞒报、谎报,以免造成混乱和工作被动。

四、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村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并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规定,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防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五、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

(一)预警信号的发布

1、各灾害点根据镇政府的布置,明确预警信号及发布方式,一般村级预警信号通过鸣锣或口头通知的方式发布。

2、预警信号和发布方式必须告知所有受灾害威胁和可能受到次生灾害威胁的群众。

3、预警信号必须专人发布,一般为灾害监测人,发布人要有强烈责任心和为群众服务的意愿。

(二)通讯保障

1、建立村组和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通讯联系制度,主汛期24小时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

2、抢险救灾期间,各组织人员,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的畅通。

3、抢险救灾现场为移动通讯盲区或通讯设备被损毁时,电信部门要架设临时设备,保证通讯的畅通。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路线

各灾害点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的结果,在应急预案中确定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路线,撤离和转移路线的选择必须遵循安全和迅速的原则,原转移路线受到破坏时,要重新确定转移路线。

(二)应急性防疫措施

1、由镇卫生院组成医疗救治组,调集、安排医疗器械和救护车辆,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救治和转送救治,技术力量不足时应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

2、开展灾民临时安置地消毒工作,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七、村委会要根据本应急预案,制定相应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确保无人员伤亡,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