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79/202507-00010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25-07-08
发布机构: 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7-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卫健函〔2025〕109号 词: 关于发放2025年度上半年计生特殊家庭分年龄段护理补贴资金工作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发放2025年度上半年计生特殊家庭分年龄段护理补贴资金工作的函 性: 有效

关于发放2025年度上半年计生特殊家庭分年龄段护理补贴资金工作的函

作者: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08 16:18 信息来源: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字〔2023〕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全县符合计生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条件的共有433人,共计37.23万元(标准:60—69岁每人每月100元,70—79岁每人每月200元,8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现将资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失能的,按照失能等级给予老年护理补贴。已享受失能老年护理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分年龄段的护理补贴。

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一卡通”发放程序将专项资金足额发放到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各乡镇要会同财政所,严格把关。专项资金在进入个人账户后,要以书面、短信或上门回访等形式及时告知对象本 人,确保足额、及时、准确地将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四 、各乡镇要结合“2025年度上半年计生特殊家庭分年龄 段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告知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 众政策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抄送:县财政局

 

附件1:2025年度上半年计生特殊家庭分年龄段护理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