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79/202506-00024 信息分类: 主要负责人回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25-06-19
发布机构: 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主要负责人回应】关于五保户监护人补贴的说明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回应】关于五保户监护人补贴的说明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回应】关于五保户监护人补贴的说明

作者:歙县桂林镇 发布时间:2025-06-19 16:51 信息来源: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反映问题:来电人反映其本人为歙县桂林镇五保户,反映监护人没有监护补贴,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答复: 您好!您咨询的“五保户监护人补贴”的问题,桂林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根据当时签订的监护协议和照护协议,监护人是不享受补贴的。您的照护补贴已发放至您的母亲王春兰账户,现每月54元。此项补贴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如有疑问,请联系桂林镇人民政府,电话:0559-674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