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县农业保险健康稳定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业生 产风险,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中共安徽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调整 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 (皖财金〔2024〕1330号)和《关于印发<黄山市2025年政策性 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金〔2025〕101号)文件精神, 现就做好近期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农业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农户自筹”构成,各乡镇要充分 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农民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政策 解读,特别是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真正了解掌握农业保险政策,自愿参加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 保。
二、参保品种、保费及财政补贴
(一)中央政策性基本保险
棉花种植保险,保额500元/亩,保费为28元/亩,其中:财政 补贴80%,农户自缴20%,即财政补贴22.4元/亩,农户自缴5.6元/ 亩。
(二)中央政策性完全成本保险
1.水稻完全成本保险。 保额1100元/亩,保费66元/亩,其中: 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46.2元/亩,农户自缴19.8 元/亩。
2.玉米完全成本保险。 保额1000元/亩,保费62元/亩,其中: 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43.4元/亩,农户自缴18.6 元/亩。
3.大豆完全成本保险。 保额700元/亩,保费35元/亩,其中: 财政补贴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24.5元/亩,农户自缴10.5 元/亩。
特别提示:各乡镇水稻、玉米、大豆实施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棉 花实施基本险政策。
三、承保对象
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象为歙县全域范围内农户和规模经 营主体。
四 、承保要求
投保人应将其符合承保条件品种足额投保,与农业农村局申 请发放补贴面积保持一致,承保验标时,发现有不足额投保的, 不予承保。如在理赔中发现不足额投保的,按参保比例进行赔付。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核准承保人的电话号码,排除空号、外地号、
不知情号,确保承保人信息的准确性。
五、统计上报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党建 引领作用,会同联村乡镇干部、村组干部精准摸排,认真统计填 报《歙县2025年农业保险承保情况基础资料表》,逐级汇总填 报《歙县2025年农业保险承保情况基础资料汇总表》,并于2025 年6月2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国元保险公司歙县支公 司。
六、保费收缴及理赔工作
各乡镇要及时将收缴的保费于2025年6月30日前汇至歙县 财政局(收款单位:歙县财政局,开户行:歙县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20000192924110300000018110003),汇款时请备注保险 品种及其对应金额。
各乡镇在发生灾害损失时要第一时间向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歙 县支公司报案(报案电话:0551-96999,0559-6513744),由保险 公司会同县相关部门实地查勘定损,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不惜赔、不拖赔。
特此通知。
附件:1.歙县2025年农业保险承保情况基础资料表
2.歙县2025年农业保险承保情况基础资料汇总表
歙县农险办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