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桂林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我镇实际,现制定《桂林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6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6740051
《桂林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关于切实做好 2025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歙安办资规〔2025〕1 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开展 2025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桂林镇实际地质灾害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以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过程
1、数据调研:工作人员收集 2024 年汛后核查和 2025 年汛前调查数据,明确镇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建房隐患点的分布、威胁对象等信息,为方案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2、趋势研判:分析地质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对 2025 年地质灾害趋势做出科学预测,确定重点防范期、区域和灾害类型。
3、措施研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围绕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汛期防治、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4、方案拟定与完善:起草初稿后,广泛征求各部门、村委会和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1、受灾点分布:我镇有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 4 处,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威胁 7 户 15 人;切坡建房隐患点 11 户 33 人,并附具体名单。
2、灾害趋势预测: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格局不会改变,类型仍以滑坡、崩塌等突发性灾害为主,主要集中在 4 月 - 10 月主汛期及前后重点时段,防灾形势严峻。
3、防范重点:
重点防汛期:4 月至 10 月。
重点防范区域:黄村、宋村。
重点防范灾害类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
4、防治措施:
组织领导与责任制落实: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明确组成人员及职责,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各项制度。
部门协调:资规所、农业站、水利站、应急部门等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防治合力。
汛期防治:强化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执行各项防治制度,落实巡查监测,做好应急处置,加强建设工程管理。
宣传培训:开展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全民防治意识。
避让搬迁与治理:鼓励引导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结合相关项目推进搬迁和工程治理工作。
桂林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歙安办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灾点分布情况
根据2024年汛后核查和2025年汛前调查,我镇有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主要是滑坡,其次是崩塌,威胁农户7户15人;切坡建房隐患点11户33人(具体名单附后)。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今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总体格局不会改变,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等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集中在主汛期(4月-10月)及主汛期前后的重点时段,此时降雨量大,雨量变化幅度大,常出现连将暴雨、大暴雨天气,防灾形势不容乐观。有关村委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2025年我镇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汛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4月至10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镇地质灾害区域和切坡建房隐患点涉及到2个:黄村、宋村。
(三)重点防范灾害类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具有突发性等特点,防灾难度大,应作为主要防范类型。滑坡具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应予以足够重视。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落实到各个具体灾害隐患点,则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制。
成立了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其构成如下:
组 长:汪振兴
副组长:方大印、余煌发
成 员:王木徽、方立兵、王涛、程园、汪志健、操文磊、杜碧珍、李强、方勇、郑珊、胡剑、张吉平、洪善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资规所),分管领导余煌发任办公室主任,洪善文、张云娟、洪云芳、徐鑫为成员,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建立专门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提前做好汛前调查,及时进入重点防范状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妥善处理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
(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防治协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镇资规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按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加快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成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监测预警预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构建快速反应机制;在用地预审、报批环节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加强对现有灾害隐患点的监督管理,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住房、开荒耕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完善村庄规划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严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规划审批,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建设居民区和重要公用设施。
农业站在审批宅基地时要对农民建房的选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避免出现切坡建房,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水利站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加强对病险水库、山塘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和灾害治理工作;督促小水电建设项目业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应急部门要开展矿山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及时制止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矿山地质灾害的不规范开采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或与专业矿山应急抢险队伍签订应急抢险协议。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镇资规所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做到镇有防治负责人,村、组有监测负责人,灾害隐患点有监测人,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发挥其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2、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灾险情速报、灾险情巡查、防灾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应急处置等制度。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牌,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3、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测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资规所、水利、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要对因降雨可能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排查,划定重点监测防治区域,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御措施;各有关村委会、各类矿山企业要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坚持雨前调查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定点监测、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对巡查发现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具体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4、全力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修定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明确灾险情出现时受威胁人员撤离信号、路线和避险场所。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落实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5、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灾害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知识,让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特征、危害性和防范措施有更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增强各村和灾区群众的防灾自觉性。
(五)加快地质灾害点避让搬迁和治理工作。镇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避让。把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等与地质灾害防治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