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79/202408-00017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通知,DOC,其他,生活 发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机构: 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桂林镇 发布时间:2024-08-06 16:57 信息来源: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和驻歙各有关部门:

《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歙县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3日

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污口)(以下根  据实际情况称排口或排污口)排查整治及监督管理工作,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  案〉的通知》(皖环发〔2023〕12号)《关于印发〈新安江  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黄环委〔2023〕3号) 《关于印发〈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  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黄环委〔202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参照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改善水 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 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 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现“ 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 全链条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 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要求, 统筹推进全市新安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2023年 底前,完成新安江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完成80%  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 源,完成上述排污口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溯源、整治任务,基本建成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二、重点任务

( 一)明确整治对象及实施范围。本方案所称入河排污 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新安江及其 支流排放污水的口门。本方案实施范围为新安江干流及其重 要支流,新安江干流指王村镇篁墩至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河 道,重要支流包括练江、扬之水、丰乐水、富资水、布射水等。

(二) 全面摸底排查·  市生态环境局已形成新安江流 域入河排口排查初步成果。各地应在项目实施基础上开展后 续工作,必要时可补充开展排查,补充排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县生态环境分局。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清单、监测情况等项 目成果请商县生态环境分局获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 建立整治台账

各地在黄山市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查溯源采购项目实施基础上,依据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关技术规范,对排查发现的新安江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 登记、建立台账,具体分类见附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统一命名编码·各地依据生态环境部《入河(海) 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对新安江入河排 口命名和编码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为每个入河排污口及其他 向新安江排放污染物的口门建立规范、统一、准确的“ 身份 证”,实行入河排污口“ 户籍” 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查验核实。(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 加强水质监测 前期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的黄山 市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查溯源项目,已对存在排水的入河 排口进行水质、水量监测。各地应在此基础上,按照“ 边排查、 边监测” 要求,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进一步组织开展入河排口 监测。认真分析入河排污规律,尽可能选取污染较重时段开 展监测,识别排放量较大、排放水质较差、环境影响明显的 入河排口及主要排污问题,为精准整治提供科学支撑。工业 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农业排口每季度监测不少 于1次,其他排口原则上每年监测不少于1次,监测指标包括 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和特征污染物等。 雨污混排等间歇性排放口的监测结果应充分反映晴天和雨 后排放情况,查清污水混入状况。监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入河排污口应作为溯源、整治的重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各地对入河排污口逐一实施溯源。采用实地踏勘、现场问询、资料查询等方式,重点溯清 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使用状态、污水来源、受纳水体的环 境保护要求、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等信息,为精准整治打好 基础。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 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 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接受监督。原则上,排污口设置申请单位为责任主体;无明 确设置申请单位的,由实际使用该排污口的排污单位为责任 主体;责任主体难以明确的排污口,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按 照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 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 由属地乡镇政府指定责任主 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 设、维护管理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实施分类整治

1.编制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及排 污问题的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具体措施、责任分工、进度 安排及完成时限。要根据监测溯源结果精准整治,保障防洪 排涝安全、堤防安全、供水安全和工程安全等,杜绝“ 一堵了 之”“ 一关了之” 等“ 一刀切” 行为,严禁随意合并、封堵城镇雨 洪排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2.规范分类整治。各地按照“ 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 要求,全面开展分类整治,优化调整入河 排污口设置。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 的排污口,依法予以取缔;清理合并一批,对城镇污水收集 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 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 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 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规 范整治一批,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 要求,积极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 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 动每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 用一个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厘清责任,并在排污许 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破损老化、排水不畅、 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及排污管线,应采取合理调整排 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等措施进行分类整 治,并根据日常检修需要设置必要的检查井。(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 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截污治污。各地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 快补齐截污治污短板,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更新,基本解 决市政污水管网错接混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建制镇、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 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覆盖,建制镇 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开展汛期排污通道及周边环境整 治,控制雨水冲刷造成入河污染。加强农业面源和农村生活 污染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环境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加强工业污水治理,禁止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开展港 口码头污染治理,加强污水纳管或自处理能力,提高中水回 收利用率,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生态环 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

4.完成树标立牌。参照生态环境部《长江、黄河和渤海 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 〔2020〕718号),统一设置标志牌,公开入河排污口名称、 编码、类别、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接受社 会监督,确保入河排污口“ 有标牌、看得见”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八)加强监督管理

1.依法审批备案。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 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 核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实行分级管理,生态环境部有关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符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域海域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 的通知》 (环办水体函〔2022〕493号)要求的入河排污口 的设置审核,省及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的通知》 (皖环函〔2022〕1259号)要求执行。排污口审核信息要及时依法向 社会公开, 日常环境监管纳入属地环境监督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巡查监管机制, 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 林业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充分发挥河(湖)长、林长制作用。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工作统筹,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 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等要求。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 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 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 测,水质出现波动的区域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水利部门负 责根据河道及岸线管理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指导 排涝、大中型灌区排口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城镇生 活污水散排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和市海事歙县分中心 负责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 农田退水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 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不按规定排污,以及未落实排污许 可证等规定的自行监测要求和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要求的,依 法予以处罚;加强对排水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排、污水乱 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依法依规实施雨污分流的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违反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工业企业私设暗管、污水直排、借 雨排污以及污水处理厂违规溢流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利用沟渠、河港、排干等“ 零存 整取”排放污水行为;严厉打击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 护地等特殊保护区域内非法排污行为;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当 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立 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报告并留存 证据。(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信息化管理。  充分利用黄山市新安江流域入河排 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通过自动监测和视 频监控等方式,实时掌握重点区域排口排放情况,实现入河 排口现场监控、报警溯源、水质预测、应急处置、数据共享 智能化监管,提升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整治样板· 各地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多元化开展污染治理,探索建立职能清晰、方式智能、运转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管机制,打造整治样板。积极争取各级 资金,推动与央企、国企深化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 本投入,多元支持样板城市污水管网工程、生态环境系统整 治等项目建设。积极宣传和推广入河排污口整治经验做法, 总结梳理整治典型案例,带动全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该工作 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谋划推进相关工作、明确分 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各部门结合职能, 加强工作帮扶指导,统筹推进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

(二) 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相关 职能部门参与的排污单位、排污通道、入河排污口、受纳水 体等全链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 乡镇自查、县级核 查” 的排污口现场检查机制,各地边干边查、定期自查,扎实 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县级每年抽取10个左右乡镇,通过部门 联合、“ 双随机” 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排污口排查 整治进展和设置审批备案情况。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建立跟踪调度机制,定期研判整治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三) 强化资金保障

各地各单位要研究加强入河排 污口整治的保障措施,将其列入重点支持项目,并在人员、资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统筹安排。要加强对上争取资金,积极申报中央、 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要统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农村环境综 合整治等涉农、涉水资金,用好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优惠贷款,有力保障工作推进。

(四) 加强科技支撑

强化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技 术应用,积极研发排污异常判定、水污染态势预判、污染事 件预警预报、污染关联溯源、非法排污侦测和证据固定等系统,探索入河排污口高效智能监管新模式。

(五) 加强公众监督

各地要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信 息公开制度,在官方网站等开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专栏, 公开本行政区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进展及成效,每季度 更新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宣传普及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曝光违法排污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

2.入河排污口分类

附件1

新安江流域入河排口(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姓名和职务

分管部门负责人和职务

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余永华党组成员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方志德副局长

吴彩璋城建科负责人

歙县交通运输局

许明武副局长

张正平安监股负责人

黄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歙 县分中心

方定忠副主任

程新征海事保障科负责人

歙县水利局

方珉副局长

江秋阳水政水资源股负责人

歙县林业局

张卫海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尚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负责人

歙县农业农村局

方培铭副局长

王雄杰畜牧水产站站长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史助华执法大队大队长

方莉娜办公室工作人员

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黄中歙县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 任

余峰歙县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环保和规划建设局 局长

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封保德副镇长

宫苏豪

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党委副书记吴剑武

叶宗明

富堨镇人民政府

梅松立党委副书记

张洪诚

王村镇人民政府

吴可武装部长

吴帅

新溪口乡人民政府

卢春华党委委员、副乡长

余航

深渡镇人民政府

姚骏琪

宋杏财

上丰乡人民政府

吴怀谋党委委员、副乡长

汪有近

溪头镇人民政府

张皓副镇长

邵中双

杞梓里人民政府

俞庭党委委员、副镇长

吕罗

武阳乡人民政府

曾亚辉副乡长

庄晨

昌溪乡人民政府

方競副乡长

江迨

街口人民政府

冯锦龙党委副书记

毛晨阳

小川人民政府

李泽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祯康

坑口乡人民政府

姚杰党委委员、副乡长

胡俊

雄村镇人民政府

焦其敬副镇长

/

郑村镇人民政府

程重红党委副书记

吴跃明

附件2

入河排污口分类

1.工业排污 口:包括工矿企业排污口、工矿企业雨洪排 口、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等。

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3.农业排污 口: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等。

4.其他排污口:包括大中型灌区排口、港口码头排污口、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城镇 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雨洪排口。

歙县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巩固加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贯彻落实省、市、县城镇和工业污水处理工作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以巩固提升新安 江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补齐城市和工业污水收集处 理设施短板,切实解决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城 市污水处理效能和水平,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 2025 年,全县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 修复改造基本完成,城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改善,县城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97%以上。建立长效推进机制,促进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污水治理提升

1.实施管网检测核查。全面排查检测城区污水管网、检 查井、排水口等设施的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和错接混接及用户接入情况,重点核查前期已完成排查检测污水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和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查缺补漏,补齐老 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源头排水单元(居民小区、公 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小街巷等)等污水管网基本情况,依 托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 ,将城区污水管网位 置、长度、管径、管材、埋深、建设时间等基本信息,管网 检测发现的结构性、功能性、错接混接等缺陷信息,污水检 查井位置、深度、材质等基本信息,污水接入状况等数据一 并录入,纳入城市生命线数据底座,构建排水管网“ 一张图”。 重点推进浦口 EOD- 城郊雨污水管网提升之城区雨污水管网 疏通检测工程。(县住建局牵头,县经开区管委会、教育局、徽投集团、开投集团、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加快管网修复改造。优先实施存在严重缺陷、有大量 外水混入的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原则上,功能性缺陷和 三、 四级结构性缺陷的污水管网,均需按照《安徽省城镇排 水管道检测与修复技术规程》(DB34/T3587—2020)修复改 造到位,并有序推进一、二级结构性缺陷修复。基本完成市 政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改造,系统推进超使用年限、材质 落后、淤积渗漏等问题突出的市政老旧污水管道、检查井更 新改造。加快实施城区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确保污水 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城区污水应收尽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 一并完成居民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源头排水单元区域内 管网错接混接严重、整改时间较长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消 除错接混接对水环境的影响,并在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期内完成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歙县城区雨污管网完善工程(二期)。(县住建局牵头,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委、教育局、徽投集团、开投集团、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加强污水溢流整治。全面排查城区沿河排口旱季排污、 雨天溢流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施“ 一 口一策” 系统治理。 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污水溢流的片区,应加快建设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或采取厂网联动的方式, 提高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效率。因截流不规范或调蓄设施能力 不足导致污水溢流的合流制区域,因地制宜采取源头减排、 截流井改造,增设调蓄设施、快速净化设施等措施,防控雨 季溢流污染。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增设沿河排口监控 感知设备,强化排口监管。(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开区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消除管网空白区。加快补齐老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 合部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消除空白区。根据管网排查 核查情况,结合该区域建设改造规划和近远期实施计划,科 学确定消除管网空白区的方案,优先考虑就近接入市政污水 管网收集处理;对人口少、相对分散或市政管网未覆盖的地 区,应采用原位或就近增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效解决生 活污水直排问题。重点推进望丰 EOD-雨污水管网提升、浦 口 EOD- 城郊雨污水管网提升项目。(县住建局牵头,县经开区管委会、徽投集团、开投集团、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5.健全长效机制。规范落实污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 度,建立完善以 5— 10 年为 1 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将城市市政污水管网、黑臭水体在线监测纳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强化管网工程质量管控,优先采用承插 式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球墨铸铁管和实壁 PE 管等管 材,使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逐步改造淘汰现有的砖 砌检查井;强化管网施工质量监管,严格管网设施建设改造 图审、施工、监理、质监、验收、档案移交等全过程质量管 控,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加强设计、施工、监理等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单 位参与管网养护管理,鼓励居民小区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 托专业化单位实施,配套建立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建立政 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城市重 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严格控制施工降水和基坑排 水通过污水收集管网排放,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严禁洗车污 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河。(县 住建局牵头,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城管执法局、徽投集团、开投集团、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

1.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工业园区水污 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 种类、处理规模、实际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符合园区规划环 评要求;排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否存在进水浓度异 常、出水超标、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进出 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未按要求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等 情况。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 一园一策” 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实现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县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配合)

2.强化企业涉水污染监管。重点排查涉水企业是否按照 环评要求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是否存在生产废水未 按规定收集处理、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健全园 区企业优先管控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将优控废水特征污染 物纳入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企 业和区域水环境特征污染物监测。推进涉水企业自动监测“ 三 个全覆盖”,实时监控污水排放情况,提升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开区管委会)

3.提升园区管网基础设施水平。重点排查园区污水管网 是否全覆盖,是否存在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推动化 工园区重点企业对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系统处理。实施 化工企业污水明管架空输送,对企业排水进行实时监测,重 点企业逐户安装联动阀门,一旦超标立即断闸停排,确保污 水达标纳管。加快推进城东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 设。到 2025 年年底, 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县经开区管委会、开投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和县经开 区管委会牵头抓总,县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 领导,强化本辖区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工作责任落实, 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到具体项目,完善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机制,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类政策 性资金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污水治理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县发改委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 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污水项 目资金统筹,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城市污水治理 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和实施效果 评估。县经开区管委会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工业园区和 企业的排污管理,监督推进工业园区开展污水治理提升工作,依法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多渠道广泛引导公 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鼓励公众参与城市和工 业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发现、反馈问题和监督治理成效,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良好氛围,助力水环境质量改善。

附件:1.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2.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1

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专项行动 专班名单

组  长:范文明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余  峰    县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环保和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方志德    县住建局副局长

程明志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吴彩璋    县城建档案馆馆长

方克武    县生态环境分局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史助华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铭    县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环保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专项行动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范文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附件2

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建设单位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2024年项目合计

87821.13

1

歙县

宾虹大道(紫阳路- 富

资路)建设工程

新建混凝土承插管污水管道(D600- 1200)

歙县城投公司

2000

2

歙县

富资路(宾虹大道-规

划路)建设工程

新建混凝土承插管污水管道(D400)

歙县城投公司

200

3

歙县

歙县城区雨污管网完

善工程-3( 二期)

对歙县县中、二中、行知中学3所学校进行雨污水分流整治,

新建污水管网4. 1公里。在徽城镇新洲片、七川片新建污水

管道7.4公里。

歙县亚行办

1900

4

歙县

县经济开发区城东污

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1.5万m3/d ,远期总规模3万m3/d ,土

安徽歙县经济开发

26000

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建设项目

建工程按远期规模3万m3/d一次性实施完成,设备按一期规

模按1.5万m3/d及配套管网工程

区管理委员会黄山

歙浦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5

歙县

望丰项目-雨污管网

提升工程

丰乐河以北郑村镇驻地、碣田、向杲、旸村、城西园区沿

线,共计包括污水管5.2千米、接户井约1240座、雨水井200

座、路面破复146850平方米,位于兴业路西侧绿化带内新

建一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郑村镇望丰公司

6000

6

歙县

浦口EOD-城郊雨污

水管网提升项目。

对城区约200公里雨污水管网及建成区范围内约130个小  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雨污水管网疏通、检测,对老旧破损

管网进行修复;城郊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城区沿

江排放口整治。

歙县住建局、徽城

镇、富堨镇、桂林镇、

黄山歙浦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

15083

7

歙县

徽州路周边雨污分流

改造工程

歙县徽州花苑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1.2公里

歙县住建局

700

2025年项目合计

8

歙县

浦口EOD-城郊雨污

水管网提升项目。

对城区约200公里雨污水管网及建成区范围内约130个小  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雨污水管网疏通、检测,对老旧破损

管网进行修复;城郊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城区沿

江排放口整治。

歙县住建局、徽城

镇、富堨镇、桂林镇、

黄山歙浦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

15083

歙县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为贯 彻落实《新安 江流域生 态保护 提升三 年行动 计划 (2023—2025年)》,扎实推进我县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绿色航运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加强船舶污染 源头控制、综合防治和系统整治,创新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不断 强化清洁能源应用,持续提升港船设施绿色化水平,推动减污降 碳协同增效,有力支撑新安江— 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促进我县航运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船舶污染物系统化治理能 力显著提升,接收、转运、处置100%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 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监管有力的船舶污染防治新格局,基本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 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与产生量总体匹配, 营运船舶100%实现生活污水收集,重点水域营运船舶污水零排放。

—— 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全 面覆盖全县旅游港口码头和到港营运船舶,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实现数据共享、服务高效、全程可溯、监管联动。

—— 营运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大幅提升,船舶和港口岸电设 施衔接协调、使用安全快捷,实现船舶靠港使用100%岸电。清 洁能源与新能源得到进一步推广,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

—— 积极配合做好开工建设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实施航道疏浚、生态岸线治理、坡岸美化优化等工程。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

1.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涉渡乡镇人民政府要依 法落实属地责任,规划建设和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 施,降低转运成本,继续落实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 策,防止二次污染。加强港口接收设施与城乡公共转运处置设施 有效衔接,推动形成“ 船— 港— 城” 融合,“ 收集— 接收— 转运—  处置” 衔接一体的船舶污染物处理模式。实施船舶生活污水上岸 收集点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提升对船舶排污行为的信息化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市直属二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涉渡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未注明均需各涉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完善船舶水污染防治设施。全面完成400总吨以下船舶生 活污水防污改造任务,对400总吨以下内河营运船舶直接通往舷 外的污水排放管路、阀门予以100%铅封,到2025年,全县通航 水域实现营运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市县直属二大队负责)

(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3.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配合完成营运船舶受电设 施改造,同步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船岸电设施匹配度, 加强岸电使用执法监督,实现靠港船舶100%岸电。(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市直属二大队负责)

4.发展低碳清洁航运设施设备。鼓励电动船舶等新能源船舶 应用。加快推进老旧船舶淘汰,持续推进码头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鼓励港口码头因地制宜建设充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市直属二大队负责)

(三)实施码头改造提升

5.加快推进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配合做好建设篁 墩、烟村、杏村、浦口、大梅口、瀹潭、九砂、新溪口等8个便 民码头,新建花山、妹滩、深渡等3个服务区配套建设岸电、船 舶污染物接收等环保设施。(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市直属二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6. 落实长效机制。落实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

落实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和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各项重要工 作落实。认真履行船舶污染物处置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加强统筹 协调和相互协作,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接收— 转运— 处置” 全过程监管能力。(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 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市直属二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水路运输经营者、港口企业、污染物  接收转运处置单位等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00%建立本企业污染防治制度,加大环保投入,落实企业减污  降碳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市直属二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 市属二大队、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 分局等联合成立歙县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专班(附件1),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

(二)落实监管职责。县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歙县分中心、 市直属二大队加强对码头业环保设施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对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达不到规定防治要求的责令改正,对违法违规行

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配备和使 用的检查,加大对偷排超排水污染物、不按规定使用岸电等违法 行为的监管和处置力度。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对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港口环保违法行为加强监管。

(三)推进协调联动。各涉渡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 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 动协作机制,逐步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的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和 应急联动。实现船舶污染物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实现数据共享、服务高效、全程可溯。

附件:1.歙县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专班成员名单

2.黄山市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歙县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组  长:胡林义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明武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罗红平 吴  斌 王  坚 张正平 余永华 梅  腾

左  钱

市海事歙县分中心

市直属二大队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水利局

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歙县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张正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黄山市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建设地点

投资额  (万元)

实施进展

备注

1

黄山

屯溪区、 歙县

新安江航道综

合整治提升工

按五级航道标准整 治新安江航道78公 里,新建航运梯级枢 纽、通航建筑物,服 务区及便民码头,改 建碍航桥梁及其他

配套设施。

2024年-2027年

新安江湖 边枢纽— 街口段

280000

工可编制、初

设外业已完

成,支撑性专

题正在报批,

特许经营社

会投资人已

招标

2

黄山

屯溪区、

黄山区、

歙县、休

宁县

新安江水上安

全视频监控系

统工程

新安江歙县、屯溪、 太平湖及月潭湖港  区航道沿岸共安装  80套杆式固定监控  设备及平台建设等。

2024年

屯溪港

区、深渡

港区、太

平湖港

区、月潭

湖港区

370

工可已批复,

正在开展初

步设计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生态保护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新安江— 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 板区建设工作,根据《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三年提升行动计 划(2023—2025年)》 要求,现就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 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全面推进源头减量、防治结合、循 环发展,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种植、养殖污染防治,着力打造生态绿色农业。

(二)工作目标。围绕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 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稳定在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43%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 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6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达91% ,废弃农膜回收率达85%。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开展“ 三新” 模式集成示范,集成测土配方、营养诊断以及增施有机肥、绿肥替代等新技术,配套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新型肥料,采取侧深施肥、种 肥同播、水肥一体化、无人机喷(撒)施等新方式,提高肥 料利用效率。坚持有机与无机配合,引导农民种植绿肥、积 造农家肥等。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循环,绿 色生产。持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施肥调查等基础 工作。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稳定在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3%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进一步优化农资“ 智慧监管” 系统, 升级打造农药集中配送体系 2.0 版,提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  药使用率。规范配送体系管理,推进农药购买实名制。加强  对配送网点日常监管及技术指导,加大培训、推广、宣传和  配送力度,提升配送服务质效。加大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  术集成推广,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充实农作物  病虫情监测网点规划布局,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水平。 到 2025 年,实现乡镇农药集中配送率 100% ,主要农作物病  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65%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新保中心、县供销社等)

3.推进全域茶园绿色防控。巩固提升“ 诱虫黄板+ 生物农 药+ 生态农艺” 防控模式,全县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位 率 100% 。做好常态化检测抽查和病虫测报,建立监测预警 机制,开展全县茶叶农残(含除草剂)常态化监测抽查。完 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龙头带动和项目挂钩,发挥茶叶质量“ 红黑榜” 作用,对“ 红榜” 年度无农残茶企和茶区进行宣传、奖励,对“ 黑榜”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健全宣传执法机制,强 化茶园用药执法监督,组织执法人员和农技干部开展茶园用 药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歙茶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供销社等)

(二)推动种植养殖绿色发展

4.科学绿色发展畜禽养殖。以养殖场设施装备升级改造、 畜禽液态粪肥还田利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畜禽粪肥质 量检测、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科技创新为重点,大力推广 “ 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 中处理” 的“3+N” 路径模式。重点推进关键治污环节设施装备 的改造升级。推广空气过滤、高度厌氧、封闭运行等工艺, 控制养殖臭气排放,建设自动喂料、 自动饮水和环境控制等 现代化装备。到 2025 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 达到 91%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在 100% 。 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 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 处理场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全县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5.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培育市场化的收储运销体系, 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推动形成布局完 善、产业结构合理、收益稳定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到2025年,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包括商品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工业原料化) 占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55%  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

6.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将非标地膜列入农资打假范围, 确保非标地膜产品不出厂、不入市、不下田。全面推广使用 厚度0.01毫米及以上标准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 性。推广应用一膜多用和行间覆盖等技术措施,降低地膜覆 盖依赖度,减少地膜使用量。按照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原 则,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个人开展 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县、 乡(镇)、村三级废旧农膜 回收处理体系。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

7.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做活“ 鱼” 文章,通过“ 揭榜挂帅” 力争到2025年实现大规格饲料鳜鱼苗 驯化成功率达60%以上、饲料鳜成鱼(标鳜)养殖成功率80%  以上,繁育优质本土鳜鱼苗种1000万尾。在现有养殖规模基 础上,进一步扩大鳜鱼养殖规模,鼓励设施渔业发展鳜鱼养 殖,规划鳜鱼养殖高质量发展区约480亩,引导市场经营主 体加大自主投入力度,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广尾水处 理设施设备,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积 极向上争取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 设施设备建设)等项目资金,提升臭鳜鱼加工企业硬件实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县鳜鱼产量达到300吨,尾水处理工程机械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农田面源污染治理

8.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及治理。对重点区域和入 河口及断面实施评估监测,配合市级做好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新保中心、 县供销社等联合成立工作专班(附件1),统筹推进农业面源 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要以项目(附件2)为抓手, 推动任务落实落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级财政在新安江— 千岛湖生态 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专项行动确定的 项目。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各类涉农专 项资金,确保行动项目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全过程参与流域生态保护项目建设。

(三)严格督查考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 常调度督查机制,紧盯重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1.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2.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组  长:吴开秋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培铭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余永华 洪丽明 方  华 胡  颖 潘忠华 李姗姗 叶章蕾

方  玲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县科商经信局农社股股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控股负责人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股长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负责人

县新保中心综合股办事员

县供销社业务股股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潘忠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 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300字以内)

建设起止年

(年)

建设 地点

投资额  (万元)

实施 进展

备注

正在实施的项目

1

黄山市

歙县

农业绿 色发展

歙县绿色种养

循环农业试点

项目

围绕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结合歙县地域特色和农业 生产实际情况,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 点,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

发展。

2021-2023

(2024年继续 申报)

歙县 畜牧 养殖 主要 乡镇

2882

正在 实施

中央财政

2

黄山市

歙县

农业绿 色发展

农药集中配送

提质扩面农药集中配送体系,有效促进生物农药替代 化学农药,积极动员非配送网点加入体系,加强日常 监管。加快视频监控示范门店建设,发挥其在规范经 营、实名购买、电子台账和使用指导等方面的示范引 领作用。推进农药集中配送办法修订。高效低毒低残 留及生物农药使用占比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率超90% 、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农药经营单位

加盟率达90%以上。

2023.1-2024.6

全县

400

正在 实施

3

黄山市

歙县

秸秆综 合利用

2023年中央财 政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项目

1.黄山江恒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建饲料加工车间、饲料 库、青储池、秸秆堆料棚,购置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 设备。2.黄山济高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秸秆 饲料化生产车间、仓库、秸秆收储点,购置完善秸秆 饲料化利用设备等。3.黄山市联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新建生产车间、活性炭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生物

质活性炭生产。

2023.6-2023.12

歙县

1745

正在 实施

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根据 《 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以及《黄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设施建设、运维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已建成投用的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高效运行,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质量 有保障、运行维护有队伍、监督管理有制度。行政村生活污 水治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规划计划,有序推进。按照《县域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等相关规定,结合前期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情况,按照生态环境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判基本标准(即“ 三基本” :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 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 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 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 可),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于2024 年6月底前报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专班办公室备 案。按照专项行动总体任务安排、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和精 品示范村建设清单,确定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以行 政村整村推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重点,以乡镇政府 驻地和行政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为补充,全面推 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2023-2025年,全县完成6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详见附件2 、3),按年度分解如下:2023年,完成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并完成9个乡镇 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7套非正常运行设施整改任务。2024年和2025年,分别完成3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各乡镇对照年度任务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对 部分已建乡镇政府驻地和行政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 套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将日处理污水50t/d及以上的已建、新 建污水处理设施接入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一期项目智慧 云平台,集中统一监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 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新保中心。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狠抓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各乡镇要结合村庄污 水治理的迫切程度和群众意愿,优先对和美乡村和重点治理 村庄实施整村推进,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考虑 农村区位条件、地形地貌、村庄常住人口及其污水产生量、 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 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对人口集中度较小,居住分散的村庄 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小型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 或者其他合理的处理方式,达到“ 三基本” 的成效评判基本标 准,实行有效管控。对人口集中度高的村庄,采用污水集中 处理技术,重点把好治理工艺和运维成本关,兼顾运行维护 成本与当地经济可承受能力相适应,运行维护技术与当地管 理能力水平相适应。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 规程》(DB34/T4297—2022)等要求,做好相关工程设计, 严把材料质量关,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县级项目建设主管部 门和乡镇要加强对辖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设计、招 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重点组 织抓好接户纳管、材料设备、隐蔽工程、闭水试验、竣工验 收、档案管理等,保障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建设质量。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新保中心)

(三)完善机制体系,长效运维。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 各乡镇加强对辖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监管,坚持 “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的原则,鼓励以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推行“ 厂网一体化”运维,推动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 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 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五位一体” 运维管理体 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状况 进行效能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支付运维经费的重要依据。(责 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新保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落实资金保障,分级承担。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 对上争取资金,积极指导申报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对2024、 2025年度新、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及云平台接入等工程,市财 政将根据工程投入和工程绩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 式承担部分工程投入,剩余部分由县级相关单位争取承担。 同时,为鼓励提高设施运维质效,市财政将对已建污水处理 设施运维考核合格的区县予以运维资金补贴,对考核合格的 站点,补贴标准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农户数计,每户给予一 定补助。上述资金在新安江— 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 区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 局、县新保中心,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 行动专班,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全县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乡镇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必要性,压 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实施。 县直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自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加大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资金监管。依据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市新保中心联合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奖代补” 资金管理 办法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加强跟踪管 理,严格资金监管,并按工程进度和考核结果拨付资金。建 立县级专用账户负责资金管理和拨付,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范 围和有关财务制度,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项目 管理,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内容组织实施,并加快预算执行, 确保资金精准安排、及时支出。清单任务如有变动,需提前一年申请,经县级研究报请市级许可后方可调整。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县 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专班办公室将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相关进展情况 实施清单管理,实行每月调度,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推动任 务落地落实。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按照省生态 环境厅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状况开展抽查,发现问 题及时通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确 保建设运维质量,对年度治理任务未完成、运维问题逾期未 整改到位的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视情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

附件:1.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2.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3.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详细任务清单。

附件1

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组  长:石大安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副组长:洪晓龙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员:余永华 程春淦 方培铭 方志德 顾维芬 方  珉 许明武

方鹏鸣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

副主任

专项行动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洪晓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附件2

歙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区县

22年底污水 治理率

三年行动任  务总数(个)

2023年 任务数 (个)

2024年 任务数 (个)

2025年 任务数 (个)

25年底污水 治理率

2023年乡镇政府驻地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任 务数(个)

2023年非正常运行

设施整改任务数

(个)

歙县

23.08%

68

8

30

30

60.44%

9

7

附件3

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详细任务清单

(一)2024年任务清单(共计30个行政村)

北岸镇七贤村、瞻淇村,街口镇新门村、巨川村,小川 乡古稔村,霞坑镇霞坑村、石潭村、河政村,溪头镇溪头村、 桃源村、大谷运村,徽城镇南屏村、紫阳村、问政村、鲍川 村,昌溪乡双源村,富堨镇徐村村、承狮村,深渡镇绵潭村、 定潭村、淮源村,岔口镇大坑源村,三阳镇竹铺村、高峰村, 上丰乡霞江村、岩源村、丰源村,雄村镇朱村村,桂林镇连川村、竦口村。

(二)2025年任务清单(共计30个行政村)

许村镇箬岭村、跳石村、塔山村、前村村,杞梓里镇五 春村、长川村、苏村村、坡山村,岔口镇文山村、湖岭村, 绍濂乡岭口村、和平村、古祝村,三阳镇白石源村,雄村镇 雄村村、柘岱村、鲍庄村,郑村镇潭渡村、棠越村,武阳乡 正口村,狮石乡狮石村,森村乡渔岸村,小川乡小川村、临 川村,王村镇升庄村、横联村,金川乡仁合村,溪头镇西坡村,富堨镇仁里村、 中溪村。

歙县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水利局牵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生态保护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 护合作区建设,根据《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 划(2023—2025年)》 要求,现就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

修复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认真践行“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 发力” 的治水方针,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构建人水和谐的 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不断提升新安江流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完成新安江干流、练江岸 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岸线 功能分区及其管控要求,练江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岸线长度 之和占岸线总长度的比例达到51%以上;重点预防保护面积 不少于80km²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少于55km² 。按照自然恢 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对新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受损岸线进行复绿和生态修复。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岸线分区用途管制

1.夯实河湖管理基础。科学编制新安江干流、练江岸线 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明确岸线功能分区及其管控要 求。推动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流域内设县级河长的 6条(含扬之河)河流“ 一河一策” 实施方案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严格管控水域岸线。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防洪底线, 按照法律法规及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从严管控岸线开发 利用强度和方式,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严把受理、审查、 许可关,促进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维护河湖健康。(责 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

3.清理整治四乱问题。持续开展“ 乱占”“乱采”“乱堆”“乱 建” 清四乱行动,保持良好态势,坚决扼苗头扼增量,动态维 护好河域河岸。核查省市河湖系统下发的疑似斑点,并对要 求整改的任务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到2025年,基本解决侵害 河湖安全运行、危害河湖生态健康违法行为,逐步实现水清、 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督促各乡镇做好城 乡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排放、农药面源污染、河道生活 垃圾漂浮物、违法采砂、侵河建设等问题排查处理。(责任 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推进水域岸线生态修复

4.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航道工程,实施柘林至雄村段及妹滩枢纽下游段航道 疏浚,针对景区停靠点上下游河岸、抬填区河岸等岸线进行 生态治理。坚持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 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区域 规划相协调,坚持防灾减灾与水生态、水环境相结合的治理 理念,科学确定治理标准,逐河流编制完成治理方案。2023 年度实施歙县丰乐河郑村桥至堨田河段治理工程,总投资 3720万元;2024-2025年计划实施歙县昌源定潭至深渡河段治 理工程、富资水金坑- 丰口段治理工程(歙县段)等2条中小 河流治理工程,总投资1.3亿元,治理河长33.3km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持续强化水土保持

5.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至2025年,初步建成与新安江流 域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 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进一步趋向好转。重点 预防保护面积不少于80km² 、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少于 55km²,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下降到19.0%以下。 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 复。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万t 。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 为目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高质量生态清洁小流域,建成生 态清洁小流域不少于5条。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2023年度实施歙县璜田小流域、对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 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km² 。2024-2025年计划实施歙县周家村小流域、歙县井谭小流域等2条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km²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 定期建立并更新在建项目监督检查、查处及整改情况的动态 合账,明确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举措,督促生产 建设项目全面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对重点违法违规 问题挂牌督办,并运用好信用惩戒手段,对发现的在建项目 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 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 联合成立工作专班(附件1),统筹推进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修复专项行动。

( 二)加强资金保障。认真悟透上级水利部门政策和投 资导向,认真谋深编报各项水利专项规划,及时跟踪掌握项 目投资动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补短板、强监管、激活力 三篇文章。持续与上级对接,争取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 修复专项行动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全过程参与流域生态保护项目建设。

(三)严格督查考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 常调度督查机制,紧盯重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督促加快 工作进度,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运维质量。

附件:1.歙县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修复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2.歙县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修复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歙县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修复专项行

动专班名单

组  长:金自立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  珉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江长高

方恩凯

吴彩璋

吴顺仙

程  俊

江秋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和耕地

保护股负责人

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负责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

工作人员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中心歙县

分中心水运发展科科长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管理股

负责人

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修复 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江秋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歙县新安江流域水域岸线整治修复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 限

建设地点

投资额(万元)

实施进展

备注

1

歙县

中小河流 治理

歙县丰乐河郑村桥至 堨田河段治理工程

基本同意河道治理总 长度为6.6km。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 4.8km及新建护岸工

程7.26km等。

2023年

-2024年

郑村镇

3720

已开工建 设

2

歙县

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

歙县璜田小流域水土 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 积9.03平方公里

2023年

-2025年

歙县

457.00

已完工

3

歙县

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

歙县对河小流域水土 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 积8.08平方公里

2023年

-2025年

歙县

403.00

已完工

4

歙县

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

歙县周家村生态清洁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 积2. 16平方公里

2024年

-2025年

歙县

435.6

已挂网招 标

5

歙县

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

歙县井潭小流域水土 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 积10.25平方公里

2024年

-2025年

歙县

512.64

已挂网招 标

歙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林 业局牵 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生态保护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 计划(2023—2025年)》 要求,现就歙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坚持生态高颜值、发 展高质量,坚持“ 科学、生态、节俭” 的国土绿化理念,提升 森林质量,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增效,促 进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围绕森林质量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进以国有林场和集体公益林为重点的乔木中幼林抚育,开 展珍贵树种和杉木大径材培育,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到2025  年,全县完成森林质量提升33.61万亩以上,实施创建省级森 林城镇2个和森林村庄7个,省级绿美乡镇3个,绿美村庄8个,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名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增绿扩量

挖掘生态廊道沿线城镇村庄的绿化潜力,科学配置乡土 阔叶彩叶树种,开展生态复绿补绿,“ 点线面结合” 提升新安江两岸整体绿化水平。

1.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全县完成国土绿化实施 面积3.91万亩(人工造林0.42万亩,森林抚育1.4万亩,退化林修复2.09万亩)。明确全县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完成18600亩,2024年完成20500亩,2025年开展后期管护。明确乡镇建设任务:详见附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以下均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不再列出)

2.完成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通过成片造林、补植补造、 抚育间伐、封山育林、退化修复、保护修复古树名木等措施, 加强森林经营培育,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效果。2023年, 增绿扩量0.3412万亩,退化林修复1.542万亩,森林抚育6.2832  万亩,封山育林5.8362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 庄7个,2024年和2025年,创建省级绿美乡镇3个,绿美村庄 8个。2024年和2025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建设任务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分年度开展。(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3.实施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通过人工造 林、封山育林、退化修复等措施,加强流域沿岸森林经营培 育,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效果。全县实施面积10.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4亩,封山育林7万亩,退化林修复3.3万亩。明确全县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完成4.28万亩,2024年完成4.28万亩,2025年完成2. 14万亩。明确乡镇建设任务:详见附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严密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灾害,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 防控五年攻坚行动。 以阻止疫情扩散和减轻疫情灾害为目 标,严格控制增量,消减存量,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区 域,全力打赢环黄山30公里范围疫情歼灭战和环黄山周边疫情清剿战,高质量完成五年攻坚目标任务。  2023年,拔除石门乡1个疫点,其他疫情乡镇病死松树同比2020年下降20%。

2024年,环黄山10公里范围内、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和石门乡持续保持无疫情,环黄山30公里范围内的许村 镇、上丰乡、富堨镇、溪头镇、桂林镇、郑村镇、桂林国有 林场提前完成五年攻坚目标,其他疫情乡镇病死松树同比

2020年下降30%。

2025年,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五年攻坚,全县疫情 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同比2020年下降33% ,完成五年攻坚行动目标。(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5.全面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以县域为单位启动生 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调查对象包括生态系统、物种(陆生高 等植物、陆生脊椎动物、陆生昆虫、大型真菌、淡水水生生 物)以及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通过调查,分析生物多 样性现状、存在问题和保护状况,评估重点物种、珍稀濒危物种生存状况,提出保护对策建议,编制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巩固新安江重点水域禁捕成果。到2025 年,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任务,提交终期成果。(责 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6.推进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省级试点工作。开展生物多 样性本底调查省级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歙县生物多 样性资源和前期保护工作优势,加强组织、资金、技术和人 才保障,加快工作进度和力度,积极探索,力求在促进生物 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协调发展方面取得突破,为全省生 物多样性保护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文旅集团)

7.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育和展示工作力 度。结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重点加强野 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生境等重要生态源地保护。识别区域伞 护种、旗舰种等重要保护地,加强鸟类栖息地等重点生境的 修复。畅通新安江皖浙生物廊道。建设长三角区域生物多样 性体验展示中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发展中心、县农文旅集团)

8.建立新安江流域特色种质资源库。针对全县稀濒危植 物、茶叶、香榧及枇杷等农林重点种质,开展调查评估并实 施产区保护,做好特色农作物、畜禽等地方种质资源开发利 用。并结合气候变化应对、产业绿色发展,积极优化良种场建设和产业化利用开发。引导合理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名录。(责任单位:县林 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发展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 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 护发展中心等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全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以项目(项目清单 内容见附件2)为抓手,推动任务落实落细。各乡镇人民政 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工作方 案,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项目化、工程化,确保 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调度工作,相关进展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直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央、省相 关项目资金和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力 度,在同等条件下,县级以上财政在专项资金中优先考虑支持专项行动确定的项目。

(四)严格督查考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 常调度督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部考核 机制,紧盯重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1.歙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专班名单

2.歙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歙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 行动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 鲍  剑 副组长:张卫海洪晓龙

成  员:凌新亮张  远 潘忠华 方四新 汪益平方鹏鸣

专班下设办公室, 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

办公室主任。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股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股长

县水利局河长办负责人

县林业局生态修复股负责人

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发展中心

副主任

负责全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鲍剑同志任办

附件2

歙县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序 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300字以内)

建设起止年限

(年)

建设地点

投资额 (万元)

实施

进展

备 注

1

黄 山 市

歙 县

造林绿化

安徽省黄山市

国土绿化试点

示范项目

全县完成国土绿化实施面积3.91万亩(人工

造林0.42万亩,森林抚育1.4万亩,退化林修 复2.09万亩)。

2023.03-2024.12

全县

中央投资  4536.83万元

全县已

开展施

2

黄山市

歙 县

生态环境治 理类

生物多样性本 底调查

开展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完成 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以及相应类 群历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完成类群物种编 目,采集生物多样性数据,明确珍稀濒危物 种分布等,编制全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总

结、报告和编目报告。

2024-2025年

全县

1545.5万元 (预算)

3

黄山市

歙 县

生态保护修 复

黄山地区水土

保持与生态修

复项目

全县实施面积10.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4   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退化林修复3.3万亩。

2023-2025年

全县

中央投资0.3 亿元

作业设 计已批

复,已经

开展施

歙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农 业农村局 牵头)

为贯彻落实《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扎实推进我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 发展,把握浙江“ 千万工程” 经验的精髓要义和理念方法,坚 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 五微” 行动、“ 猪鱼茶菊果” 全产业链发展等,加快建设新时代“ 新安山居图”。

(二)主要目标。聚焦“ 五美” 目标,实施“ 五微” 行动,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引领和美乡村建设升级。到2025 年,改造提升卫生厕所1600户,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新 增申报建设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25个以上。升级拓展“ 生态美 超市”,持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乡镇“ 生态美超市” 覆盖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五微 ”和美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农村改厕。全县完成卫生厕所改造提升1600户,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明确全县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完成600户,2024年完成500户,2025年完成500户。共完成1600户。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

2.和美乡村建设。新增申报建设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20 个以上。明确全县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完成8个,2024年完成7个,2025年完成5个。

(二)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责任单位:县住房 城乡建设局、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新保中心)

1.农村生活垃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提质增效工作,完 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加强一线保洁员的配备和管理, 通过政务线和企业线的双线考核,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PPP 项目的监管考核力度,持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2023 年至2025 年 ,持续保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 生态美超市。升级拓展“ 生态美超市” ,乡镇“ 生态美超 市” 覆盖率达到100% 。明确全县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完成100%乡镇覆盖率,2024年完成100%乡镇覆盖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 的歙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 推进全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各专班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责任落实。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专班成员要以项目为抓手,推动任务落实落细。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要统筹乡村振兴衔接、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等涉农资金,加大有效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绿色发展全过程。

(四)严格督查考核。专项行动专班结合日常工作进行 调度督查,建立内部考核机制,紧盯重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1.歙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专班成员名单

2.歙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歙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吴开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方培铭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方志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方鹏鸣    县新保中心副主任

成  员:方  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股股长

刘振邦

县农业农村局社促股负责人

方  荣

县农业农村局社促股科员

张  瑞

县新保中心规划建设股工作人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办公 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方培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振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歙县和美乡村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300字以内)

建设起止 年(年)

建设 地点

投资额 (万元)

实施

进展

备注

1

黄山市

歙县

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

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

境自然村整治项目

明确全县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完

成600户卫生厕所进院入户,露天 棚厕拆除/改造。

2023-2024

歙县

108

已完成

2

黄山市

歙县

和美乡村

省级中心

村建设项

2023年度和美乡村省

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完成2023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建 设,启动2024年度18个左右省级 中心村申报,年底前建设进度达

80%以上。

2023-2024

歙县

5600

正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