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桂林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我镇实际,现制定《桂林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15日
反馈方式:书面
邮寄地址:歙县桂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6740051
《桂林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制定《桂林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做好桂林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工作,桂林镇乡村振兴办根据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往年工作实际,起草《 办法 》(征求意见稿),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框架内容
《 办法 》(征求意见稿)共分为“管理对象”“管理原则”“工作纪律”“日常考勤考核”“档案收集整理”5个部分, 办法主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续加大对农村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桂林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强化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益岗申报程序: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到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建议人选→各乡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在乡镇及拟聘人员所在行政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或村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填写扶贫公益岗位申请表连同公示结果造册,报县人社局备案→拨付资金到乡镇→乡镇政府造册发放劳务报酬。
规范岗位管理:扶贫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要遵循“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加强考核和日常管理,确保“有岗有人有事做”,防止虚设岗位、变相发钱。加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政策宣传,确保公益岗位职责和要求明白,政策享受情况明白,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第一条 管理对象
本办法管理对象为经桂林镇各村公开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二条 管理原则
(一)坚持以职定岗、以岗设人、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并定期向镇政府报告备案;
(三)坚持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镇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三条 工作纪律
(一)正常上班时间劳务按协议规定上班,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按时到岗的,暂时可以家属代岗,无人代岗的向村委会说明情况,并补齐工作时间日期。
第四条 日常考勤考核
村委会安排人员对各村公益岗人员进行考勤,月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扣除当月考核工资,考核考勤情况次月月初上报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第五条 档案收集整理
各村要完善扶贫公益岗开发档案整理,包含乡镇、村级研究会议录、公益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贫困人员就业劳务协议、劳务报酬发放表(盖有银行转讫章)、公示情况、务工照片等资料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