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847/202410-00027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0-13
发布机构: 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3
生效日期: 2024-10-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性: 有效

【意见征集38】《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作者:歙县北岸镇 发布时间:2024-10-13 11:32 信息来源: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现将《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1月13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ahhssxbaz@163.com

联系电话:0559-6840252

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3日

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歙政办秘【2024】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起草过程

由镇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公室负责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印制。

三、主要框架内容

明确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保障。

 

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歙政办秘【2024】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  军  北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吴为杰  北岸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森林  北岸镇副镇长

叶韶华  北岸派出所所长

执行副组长:张金洪  北岸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胡  鑫  北岸镇司法所长

陈  琴  北岸镇纪委副书记

李少华  北岸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方顺生  北岸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雨阳  北岸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洪利平  北岸镇平安法治和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方旭东  北岸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所长

洪  阳  北岸镇宣传干部

姚  岚  北岸镇水利员

王丽娟  北岸镇住建干部

吴  华  北岸镇交通干部

杨文静  北岸镇人社干部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公室,张金洪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少华、姚岚、方亦辰。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相关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