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38】《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现将《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1月13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ahhssxbaz@163.com
联系电话:0559-6840252
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3日
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歙政办秘【2024】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起草过程
由镇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公室负责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印制。
三、主要框架内容
明确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保障。
关于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占用河道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歙政办秘【2024】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歙县北岸镇占用河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 军 北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吴为杰 北岸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森林 北岸镇副镇长
叶韶华 北岸派出所所长
执行副组长:张金洪 北岸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胡 鑫 北岸镇司法所长
陈 琴 北岸镇纪委副书记
李少华 北岸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方顺生 北岸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雨阳 北岸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洪利平 北岸镇平安法治和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方旭东 北岸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所长
洪 阳 北岸镇宣传干部
姚 岚 北岸镇水利员
王丽娟 北岸镇住建干部
吴 华 北岸镇交通干部
杨文静 北岸镇人社干部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公室,张金洪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少华、姚岚、方亦辰。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相关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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