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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 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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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索
引
号:
003149847/202409-0001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9-18
发布机构:
歙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18
生效日期:
2024-09-1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
关
键
词:
预收物业费
内容概述:
小区物业是否可以预收物业费?
有
效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小区物业是否可以预收物业费?
作者:歙县北岸镇
发布时间:2024-09-18 10:52
信息来源:歙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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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小区物业是否可以预售物业费,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的,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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