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首页
首 页
资讯中心
县长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数据发布
走进歙县
政务新媒体
一网
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
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149847/202602-00005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2-06
发布机构:
歙县北岸镇
发布日期:
2026-02-06
生效日期:
2026-02-0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
关
键
词: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内容概述: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有
效
性:
有效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作者:歙县北岸镇
发布时间:2026-02-06 09:35
信息来源: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次
字号:
大
中
小
文本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购机补贴资金不进行分配,由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县农机局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云搜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