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839/202308-00035 信息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6-14
发布机构: 歙县深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16
生效日期: 2023-06-14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2023〕18号 词: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垂钓管理的通告
内容概述: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垂钓管理的通告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垂钓管理的通告

作者:歙县深渡镇 发布时间:2023-08-16 11:13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歙政〔202318

 

为有效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水环境,规范垂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县境内天然水域垂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域。新安江歙县段尖头鱥(guì)光唇鱼宽鳍()鱲(li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年全面禁渔(禁钓)。保护区包括:

核心区昌源河三阳镇白石源村(东经118°49′50″,北纬30°05′30″至深渡镇深渡大桥(东经118°36′50″,北纬29°51′57″)。

核心区街源河:长陔乡南源村金竹坑(东经118°31′02″,北纬29°36′47″至街口镇街口村小河口(东经118°42′59″,北纬29°43′53″)。

核心区布射河:溪头镇大谷运村岱岭(东经118°25′20″,北纬30°03′44″)至徽城镇布射河河口(东经118°25′50″,北纬29°52′50″)。

实验区徽城镇布射河口(东经118°25′50″,北纬29°52′50″至街口皖浙交界断面(东经118°43′16″,北纬29°43′24″)。

二、限钓区域。新安江歙县段及支流(不含新安江歙县段尖头鱥光唇鱼宽鳍鱲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限钓区,在禁渔期外,可以进行休闲垂钓。限钓区包括:

新安江歙县段王村至浦口段、贤源河、丰乐河、扬之河、富资河、坑口河、漳溪、棉溪河、大溪源、华源河、大洲源、小洲源、太平源等河流水域。

进行休闲垂钓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钓时间每年310时至63024时。

(二)垂钓数量:每日垂钓渔获物原则上不要超过2.5千克,如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它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

(三)垂钓规定1.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垂钓;2.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3.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4.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5.禁止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6.禁止垂钓国家和省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误钓野生保护动物的,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7.垂钓者要服从管理,文明垂钓,不得乱丢垃圾乱停车辆以及其它有碍防洪的行为等。

三、执法监管。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垂钓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属地乡镇政府紧密协同配合,加强禁钓宣传教育引导,严格禁捕执法监管,对借休闲性垂钓之名行生产性垂钓之实的,重点执法纠正,确保垂钓行为规范。

四、实行时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通告(歙政〔20207号)废止。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110, 0559-651711019855091286

 

 

 

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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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垂钓管理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