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60/202602-00010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2026-02-06
发布机构: 徽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互动回应】关于鲍川村琳村组焚烧垃圾问题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鲍川村琳村组焚烧垃圾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徽城镇 发布时间:2026-02-06 20:02 信息来源: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镇村已收悉。经核实,当天村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因清洁范围较大,行动持续时间较长,故未运走的垃圾暂统一归置在紫阳桥下,以便集中处理,未产生焚烧垃圾等情况。次日,已安排环卫车进行集中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