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60/202603-00056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老年 发文日期: 2026-03-18
发布机构: 徽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8
生效日期: 2026-03-1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条例宣传】徽城镇集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内容概述: 【条例宣传】徽城镇集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性: 有效

【条例宣传】徽城镇集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者:歙县徽城镇 发布时间:2026-03-18 20:13 信息来源: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近日徽城镇组织全体镇干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制度保障。在主动公开方面,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尤其是民生领域的政策、财政资金等,确保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消息。

下一步,徽城镇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进村组活动,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