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直属机构:
《全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5月9日
全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关系未成年学生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有效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黄山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若干硬性措施》(黄教组﹝2023﹞2号)和《黄山市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构筑坚固安全防护墙,有效防止溺亡事故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村(居)是“管好水”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有效联防联控机制,抓实抓细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安全负总责,对水库、河流、池塘等可能导致未成年学生溺亡的水域,实行台账管理,安排专人包保,在各水域立牌公示,明确每处水域的名称、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联系方式,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配备安全巡逻员或义务监管员,建立健全巡查登记制度,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周末和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巡查范围。要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包保责任制,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危险程度高的重点水域,要通过采取电子监控、无人机巡查、红外报警、远程喊话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监控强度。
(二)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教育、水利、宣传、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应急、文旅体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
(三)明确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对有关风险区域责任主体作如下界定:
1.各类景区、林场所辖范围内具有管理权限的河流、水库、湿地等涉水区域,原则上按管理权限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
2.生产矿山的涉水矿坑、山塘、工程坑洼、槽探(浅井)、地面沉陷积水区等,矿山企业为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主体。
3.历史遗留、责任灭失矿山企业遗留的涉水矿坑、山塘、工程坑洼、槽探(浅井)、地面沉陷积水区等,乡镇、村(居)为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尚未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的水域,由乡镇根据水域种类、性质、成因、用途、面积等因素,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员。各水域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水域管理,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逻,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 “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开展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县乡两级特别是参与防溺水工作的直接部门、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号)、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警示宣传教育,特别是在交通要道及易发溺水事故地段,要通过悬挂横幅、设立警示标识标牌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各乡镇、村(居)要设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宣传专栏,对本地风险水域进行公示,通过入户告诫、流动宣传车、大喇叭广播、发放宣传页、工作群提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采用有奖举报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控。各村(居)要加强留守儿童监护人安全教育,建立未成年学生村民自治管理小组,由村(居)“两委”成员、党员、家长志愿者或“五老人员”担任小组长,建立全覆盖包保台账,通过教育提醒、开展活动、入户交谈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落实管理小组内学生离校期间的包保管理。
(二)抓好隐患排查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乡镇、村(居)自查、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河流、建筑工地水坑等水域,围绕安全隐患、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水域要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牌,设置隔离带并做好维护。对临时形成的生产生活蓄水区域第一时间明确责任人,遇到强降雨天气时要及时将新的危险水域纳入监控范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造册登记、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好防护和警戒设施并逐级向上报告,争取支持,不能推诿拖延。
(三)突出重点水域安全管控。各乡镇、村(居)、各水域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水域看管制度,组建水域看管员队伍,变巡查为看管,确保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看管“两个全覆盖”,不得出现漏洞和空档。要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制定看管责任清单,明确每名看管员负责水域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各水域管理单位要科学利用大数据、5G网络、电子围栏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防溺水智能监控报警设备,提升防护水平。全力推进智能化“技防”,有条件的乡镇、村(居)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使用无人机巡防、安装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预警情况,安排看管人员现场处置。
(四)强化救生队伍和设备建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配备必要器材,在满足防汛抢险工作的同时,兼顾水上救援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所有大中型水库成立专业救援队伍。对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竿、救援绳索等救生物品;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除设置固定警戒线等警示标识外,要摆放救援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未成年学生溺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救援演练、应急抢救处置知识培训,全力防止溺水伤亡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按照“看住人、管好水”总要求,成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专班(具体名单见附件2),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联络机制,集中在5-10月份开展督导。各乡镇要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可行方案,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督查督导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指导本行业本系统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的同时,成立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督导组,采取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等进行督查,督促乡镇、村(居)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为学生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加强监管,严肃追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防护责任,层层抓好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对落实责任不力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幼儿园),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平安建设考核。对落实措施不到位或因玩忽职守造成溺水伤亡事故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附件:1.县领导包保督导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分工
2.歙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3.歙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督导分组
附件1
县领导包保督导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分工
为深入督导推进各乡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县领导包保督导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机制。
一、督导分工
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对口联系乡镇进行包保督导,各乡镇要参照执行,乡镇领导班子包保到村、村两委班子包保到组到户,并将督导情况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二、督导内容
(一)宣传教育
1.校内安全教育警示情况
2.社会面宣传警示情况
(二)水域管理
1.明确水域权属主体和责任人员
2.建立各类水域安全隐患台账
3.完成警示标志和救生设施配备
(三)即查即改
1.重点隐患排查情况
2.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3.即查即改机制建立情况
(四)重点水域巡查
1.巡逻巡查队伍建立情况
2.巡逻巡查制度执行情况
3.视频监控巡查系统建设情况
(五)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情况
2.急救技能培训情况
(六)责任包保
1.水域权属主体和安全责任员包保情况
2.实行乡镇、村(居)、村组责任包保情况
(七)报告通报
1.每日会商研判制度执行情况
2.各乡镇执行日报告、零报告情况
3.县、乡镇通报情况
(八)督查整改
1.乡镇、有关单位对村(居)督查指导情况
2.乡镇、村(居)自查整改情况
附件2
歙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为切实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成立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和分工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对应职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徐涌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徐国军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 员: 胡鸿鑫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姚 毅 县政府办副主任
曹 俊 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明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九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方 珉 县水利局副局长
程 虹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汪兴旺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洪泽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江启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
姚友娟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福利股股长
柯永忠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 顾雪菲 县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室主任
毕善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江忠勇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刘 涛 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工程师
张正平 县交通运输局安监股股长
胡 涛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工作人员
胡宏峰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胡 琦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工作人员
余立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股工作人员
方四新 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股工作人员
詹 岚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股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加强部门联系和配合;统筹指导协调各乡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公安、水利、应急、交通、教育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联络员组建工作群,每日会商研判。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组织县级融媒体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刊播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推出滚动字幕,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二)县教育局:负责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联合督查检查;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研判、预警、部署和信息报告;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加强景区内水上游乐场所设施、公共游泳场馆及水上运动安全管理。
(四)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县民政局:积极履行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等形成的水域监管,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在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八)县农业农村局:对农田建设项目中在建及已建成的池塘、水库、河渠、深沟、机井等防溺水重点区域和设施全面排查摸底;利用多元智能感知渔政信息系统,做好全县重点水域全天候监控,强化农用自备船安全管理。加强私挖乱建整治力度,加快村庄道路、河塘沟渠清淤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安全网等。
(九)县水利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水库、河道、拦河坝闸、施工河段等,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各单位在相关水域、水利工程附近增设简单救生物品,逐步建立重点水域人员巡逻、电子监控巡逻机制,及时并配合各责任主体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游泳、戏水人员。
(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尤其是航道、码头、船只等重点领域防溺水工作。
(十一)县应急管理局: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建立防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接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附件3
歙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督导分组
|
组别 |
牵头单位 |
督查乡镇 |
|
第一组 |
县教育局 |
昌溪乡、街口镇 |
|
第二组 |
县水利局 |
桂林镇、武阳乡 |
|
第三组 |
县资规局 |
金川乡、三阳镇 |
|
第四组 |
县住建局 |
绍濂乡、石门乡、狮石乡 |
|
第五组 |
县农业农村局 |
霞坑镇、北岸镇、岔口镇 |
|
第六组 |
县应急管理局 |
王村镇、长陔乡、璜田乡 |
|
第七组 |
县公安局 |
森村乡、郑村镇 |
|
第八组 |
县民政局 |
徽城镇、上丰乡、许村镇 |
|
第九组 |
县文旅体局 |
雄村镇、杞梓里镇、小川乡 |
|
第十组 |
县交运局 |
深渡镇、新溪口乡、坑口乡 |
|
第十一组 |
县委宣传部 |
富堨镇、溪头镇 |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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