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404-00065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机构: 歙县农机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2024-04-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农办机〔2024〕3号 词: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内容概述: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性: 有效

转发:关于印发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歙县农机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30 15:10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阅读次数:

农办机〔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制定了《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农办机〔202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