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21003150100Q/202207-00009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7-19
发布机构: 歙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7-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依据】关于2022年度受理第二批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购置奖补申请的通知

作者:歙县农机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19 10:18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继续实施2020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定向用于茶叶(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替代项目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扩大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购置奖补的受理面,受理好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购置奖补申请,满足广大农户正常购机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市农机中心下达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5万元。截至7月15日,全县受理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73台,奖补资金32.76万元,尚剩余12.24万元。

二、预受理申请时间:

即日起,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三、预受理申请材料:

购置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的申请农户将有效的购机安装合同到各乡镇农机部门备案,先到先补,直到奖补资金用完为止。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要严格依据申请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购机合同受理购置奖补申请,于2022年8月1日前汇总上报我中心。

2.各乡镇申请农户务必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购置的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安装完毕,并配合农机部门验收。

3.各乡镇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安装完毕已验收合格,受理申请奖补情况汇总上报我中心。

4.本次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购置奖补申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规范实施,在指定时间前完成申报工作。

 

 

歙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