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MB1981840K/202509-00010 信息分类: 机构领导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9-29
生效日期: 2025-06-1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潘美华

作者:歙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15:39 信息来源:歙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潘美华:(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负责待遇支付、医疗服务管理,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基金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中心。

个人简历: 曾任歙县霞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559-6510307

联系邮箱:hssxylb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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