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歙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胡惠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黄山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问:本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黄山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医保〔2023〕43号),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医保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强化医保经办队伍,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工作效率,特组织开展全县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
问:本次参加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答:活动面向县、乡镇(社区)、村(街道)的医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保合作单位联合办公人员,不限制岗位和人员类别。
问:本次活动的时间及如何报名?
答:2023年11月初,开展县级练兵比武活动初赛,根据比赛结果推荐参赛人员参加市级比赛。
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经办机构全体人员;各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各村(街道、社区)医保经办机构推荐参赛人员各1名组成团队进行笔试。请参赛人员纸质名单(附件1)于8月7日前上报县医保中心。
问:这次活动的具体活动内容有哪些?
医保经办人员重点强化对本统筹地区医保待遇政策、结算报销等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知识和内容的学习培训,强化基金预算管理、两定协议管理、审核结算管理、内控风险管理等能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经办人员要重点强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能力,熟悉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问:活动奖励以及后续成果运用有明确吗?
答:县医保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对在练兵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参加练兵比武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局将在其年终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各单位要将参赛队员的个人成绩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推荐参加市级大赛,市级比赛成绩优异的参赛选手,由市医保局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同时结合平时综合表现,经所在单位推荐,择优向县总工会申报“歙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奖选手为女性的,择优向县妇联推荐参与“歙县三八红旗手”“歙县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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