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歙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程江宝: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动态调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
3月9日,歙县医保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动态调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 (以下简称《通知》),歙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程江宝现将《通知》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起草背景
截至1月31日,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为36746人,其中:县内参保33000人,市内参保742人,未核实参保情况(包含市外参保人员下同)2734 人;全县特困人口3440人,其中县内参保3426人,市内参保5人,未核实参保情况9人;全县低保人口10155人,其中:县内参保 9850 人,市内参保180人,未核实参保情况125 人。低收入人口189人,其中:本地居民177人,市内参保5人,未核实参保情况17人,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未核实参情况2885人,根据动态调整名单与参保数据比对,仍有部分人员未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制定依据
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目标要求
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具体要求
1.截止3月份动态新增的低收入人口仍有312人未参加医疗保险。各乡镇要在本月15日前落实好未参加人员的医保缴费工作。
2.参加医疗保险是防范因病致贫防贫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在动态识别时,要先核实是否有医保,并积极动员参加。牢牢拧紧参保这根弦,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
3.各乡镇要积极与乡村振兴和医保部门对接,每月20日前完成动态新增未参保人员参保工作,同时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参保台账,做到数据准、信息精。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要切实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对五保、低保、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脱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情况核实和动员参保工作,必须确保实现100%参保。同时,每月做好县医保局反馈的六类人群参保信息状态的核查和动员参保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2.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一是各乡镇要对五保、低保、监测人口、脱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参保台账和花名册,做到数据信息精确到人。二是各乡镇要做好市外参保人员参保佐证材料的收集,并有花名册和工作台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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