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MB1732887Q/202508-00005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8-28
生效日期: 2025-08-2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关于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8-28 08:43 信息来源: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63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

  (6)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

  (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

  (8)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