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MB1732887Q/202510-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机构: 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10-28
生效日期: 2025-10-2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烈士子女
内容概述: 关于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10:44 信息来源: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