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意见的函
各乡镇,县直和驻歙各单位:
为做好年度双拥工作,现征求各地各部门关于《歙县2024年双拥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如有意见请于6月14日前书面反馈县双拥办(地址:大华路12号),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歙县双拥办
2024年6月 12日
歙县2024年双拥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歙县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推进之年。全县双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聚力打造“徽韵军情”社会化拥军歙县特色工作品牌,高质量抓好年度双拥重点任务落实。
一、强化思想引领,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1.组织军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双拥工作、巩固和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安徽潜山野寨中学新考取军校的20名同学重要回信精神,引导广大军民以更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双拥工作。
2.持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推动双拥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进企业。开展第二十一个“双拥宣传月”,做好双拥主题歌曲和双拥标识宣传应用,挖掘宣传我县在双拥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鼓励社会各界创作特色鲜明、涵育人心、通俗易懂的双拥文艺作品,唱响双拥主旋律,激发军地双拥创建热情。
3.深化双拥和国防教育,加强双拥阵地建设,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双拥宣传,巩固提升双拥主题路、双拥主题公园、拥军小镇等建设水平,利用新媒体、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加强双拥宣传氛围营造,增强全社会爱国崇军意识。
二、发挥双拥优势,保障助力部队练兵备战
4.加强拥军支前工作队伍建设,做好过境部队保障,推进拥军支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积极参与、开展训练演练,形成军地一体练响应、练协同、练保障的拥军支前格局。
5.健全完善军地互访、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机制。地方要主动联系部队,掌握部队建设发展困难诉求,帮助解决困难、办实事。驻军部队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双拥部门、共建单位联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6.持续深化“双聚”拥军优属专项活动,及时收集解决任务一线官兵家庭困难,解决后顾之忧。发挥社会工作部、卫健等部门职能优势,利用志愿服务、医疗系统等平台,加强军人家庭关爱帮扶,为独居的现役军人父母签约一名家庭医生,落实一名志愿工作者或社工,常态化推进军人家庭拥军关爱服务。
7.关切军人“三后”,倾力解决官兵急难愁盼,做好转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落实,加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定向招考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力度。
三、创新形式载体,汇聚军地共建磅礴力量
8.构建社会化拥军大格局,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运用“皖美拥军码”线上平台,拓宽我县“拥军盟店”商家类别,丰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体验场景,宣传推广“文化拥军”“交通拥军”“通信拥军”等本地化优待政策,聚力打造“徽韵军情”社会化拥军歙县特色工作品牌。
9.扩充我县“军人驿站”数量,助力“军宿徽州”黄山市军人驿站品牌打造;落实景区景点优待政策,助力黄山市打造全域旅游拥军示范市。
10.深入开展新时代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鼓励军地双方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实践探索,总结宣传经验成果。
11.军地形成合力,谋划“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提前培树不允许公开表述点,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
附件:歙县2024年双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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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2024年双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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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
1月至2月 |
双拥办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歙各单位 |
2 |
新兵入伍“四尊崇”(举办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 |
3月、9月 |
各乡镇 |
征兵办 |
3 |
组织退役军人和未就业随军家属就业指导、政策安置、招考招聘 |
3月至9月 |
组织部、人社局 |
人武部、武警中队、退役军人事务局 |
4 |
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入园优待政策落实 |
4月至9月 |
教育局 |
人武部、武警中队、退役军人事务局 |
5 |
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 |
4月 |
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歙各单位 |
6 |
宣传推广“通信拥军”优待政策 |
4月 |
双拥办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歙各单位 |
7 |
推广使用“皖美拥军码”小程序 |
4月至12月 |
双拥办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歙各单位 |
8 |
在新华书店设立黄山市首个“文化拥军点” |
5月 |
双拥办 |
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体局、新华书店 |
9 |
扩充“军人驿站”数量 |
5月至12月 |
双拥办、文旅体局 |
有关乡镇 |
10 |
试点“歙县拥军联系卡” |
6月 |
双拥办 |
退役军人事务局、北岸镇 |
11 |
开展第21个“双拥宣传月”活动 |
7月至8月 |
双拥办、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歙各单位 |
12 |
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 |
9月 |
县委办、政府办、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歙各单位 |
13 |
为边海防官兵父母、配偶、子女提供一次免费常规项目体检,开展边海防官兵父母、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 |
9月至10月 |
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 |
财政局、有关乡镇 |
14 |
发放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金 |
11月 |
双拥办、人武部 |
财政局 |
15 |
做好年度随军家属随调安置工作 |
12月 |
双拥办、人武部 |
组织部、人社局 |
16 |
召开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
适时 |
县委办、政府办、人武部、武警中队、双拥办 |
有关单位 |
17 |
落实军地互访、“双清单”工作制度,及时协调推进军地双方需要支持的事项 |
全年 |
双拥办、人武部、武警中队、 |
有关单位 |
18 |
加强军人家庭关爱帮扶,为独居的现役军人父母签约一名家庭医生,落实一名志愿工作者或社工,常态化推进军人家庭拥军关爱服务 |
全年 |
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社会工作部 |
财政局、有关乡镇 |
19 |
培树“省级双拥模范县”不允许公开表述点,聚力打造“徽韵军情”社会化拥军歙县特色工作品牌 |
全年 |
双拥办、人武部、武警中队、 |
有关单位 |
20 |
提升“拥军小镇”建设水平(深渡镇) |
全年 |
双拥办 |
深渡镇 |
21 |
提升“双拥主题路”建设水平(百花路) |
全年 |
人武部 |
有关单位 |
22 |
提升“双拥主题公园”建设水平(新安公园) |
全年 |
城管局 |
有关单位 |
23 |
在城区主次干道公益广告位布置双拥宣传内容 |
全年 |
文明办 |
有关单位 |
24 |
发挥部队优势,广泛参与助学兴教、扶危助困、文明创建等活动 |
全年 |
人武部、武警中队 |
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