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MB1732887Q/202309-00015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其他,其他,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9-27
发布机构: 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9-27
生效日期: 2023-09-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人社〔2023〕178号 词: 退役士兵
内容概述: 关于聘用汪江等3位退役士兵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聘用汪江等3位退役士兵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作者:歙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9-27 16:19 信息来源: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北岸镇人民政府,杞梓里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同意2023年度退役士兵编内安置的通知》(歙编人〔2023〕35号)文件要求,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选岗并报我局,经研究,同意聘用汪江、洪阳、方军等3位退役士兵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北岸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杞梓里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时间从2023年9月开始执行。

新聘用人员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工龄、工资待遇等由用人单位申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抄:县委编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