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汪江等3位退役士兵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北岸镇人民政府,杞梓里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同意2023年度退役士兵编内安置的通知》(歙编人〔2023〕35号)文件要求,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选岗并报我局,经研究,同意聘用汪江、洪阳、方军等3位退役士兵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北岸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杞梓里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时间从2023年9月开始执行。
新聘用人员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工龄、工资待遇等由用人单位申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抄:县委编办、财政局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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