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城管执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歙县城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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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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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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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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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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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 |
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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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 |
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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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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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6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维修费未在年末完成报销流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占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占 96.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8年度预决算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歙县城管执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45%。,下降的原因是单位间减少接待批次。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次,37人次,主要是用于工作用餐。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3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09万元,下降24.8%。下降的原因是部分公务执勤用车维修费用未能在2018年度内完成报销工作。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及21辆执法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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