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677588889E/202503-00041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3-27
发布机构: 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3-27
生效日期: 2025-03-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绩效自评
内容概述: 歙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性: 有效

歙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歙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15:34 信息来源: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责任、项目的申报批准、预算申请、招投标、项目实施、验收、绩效监管等环节全方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了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歙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自评项目共22项,年初预算总金额6553.36万元,年度决算资金640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1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90万元。项目内容包括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费垃圾处理经费市政水电及LED经费特种车辆运行经费保洁及绿化经费地面以上道路市政维修数字化城管网络运行及设备维护费等。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2024年度我部门专项经费已全部按要求使用,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同时存在2024年度预算经费未按照实际支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综合运维治理年初预算100000元,实际支出26241.02元,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应急项目,工程量不可预估。

2、市政水电费年中追加预算800000元,实际支出515496.71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用水电量进行支出。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部门全年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了良好的互动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了2024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经过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项目支出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全面测算,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78分,所设定目标均完成或有效推动提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积极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制定和调整完善政策、优化资源和资金配置等管理工作,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工作措施如下: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的结果找问题、改不足,提升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流程管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年度资金的支出执行率。

3、继续加强学习,理论结合实际精准设立各项指标进行项目评价工作,同时增强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加强资金管理运用,注重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前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全年

预算数(万元)

全年

执行数(万元)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是否有较大偏差

1

歙县城区公共泊车位和全县充电桩特许经营权项目前期经费

30.3

30.3

100

100

2

城市综合运维治理

10

2.62

26.24

92.62

3

2022经开区一二期保洁及歙州大道东段绿化行道树改造提升经费

23.6

23.59

99.95

100

4

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

39.76

39.76

100

100

5

地面以上道路市政维修

135

135

100

100

6

数字化城管网络运行及设备维护费

50.6

43.03

85.03

98.5

7

市政水电及LED经费

365

363.79

99.67

99.97

8

打造“门牌店招示范街”

90

79.33

88.15

98.81

9

公园广场、地面零星维修及宣传慰问经费

60

56.82

94.7

99.47

10

收费人员经费

7.05

7.05

100

100

11

垃圾处理经费

650

650

100

100

12

代征城镇垃圾处理费工作经费

27.34

27.34

100

100

13

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

31.5

31.5

100

100

14

歙县城区公共泊车位和全县充电桩特许经营权项目交易费

233.6

233.6

100%

100

15

公用经费

98.2

89.39

91.03

99.1

16

市政水电费

80

51.55

61.44

96.44

17

歙县城区地面以上道路市政维修

92.7

92.7

100%

100

18

公共亮化维护经费

290

285.89

98.58

99.86

19

特种车辆运行经费

110

100.77

91.61

99.16

20

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费

501.86

489.63

97.56

99.76

21

保洁及绿化经费

2633.28

2612.56

99.21

99.92

22

城区保洁面积测绘费

10

9

90

99

歙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