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第52号的答复
签发人:李鲜阳
凌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歙县城区高人流量区域设立临时摊位促进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为保障民生、促进就业、刺激居民消费和提振实体经济,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积极落实“地摊经济”,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的原则,采取设置“临时摊点”、适当跨店经营等举措支持“地摊经济”复苏,将城市精细化管理融入人文关怀和善意温暖,让城市既有“烟火气”、又有“高颜值”。
一、县城区摊点监管引导情况
(一)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优化管理服务模式。
2024年黄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黄山市打造最干净城市推进“大景区·花满城”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黄山市城管委 黄山市住建局印发了《黄山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文件要求为促进夜间经济,在特色街区、商圈及商业步行街区,鼓励城市外摆,做到场地整洁、摆放有序、美观和谐。科学合理设立便民疏导摊点、潮汐摆摊设点场所。截至目前,我局在利用城区空闲地块、公共区域,综合考虑车辆行人通行、市场需求、环境秩序及周边居民意愿等因素,科学规划设置了14个自产自销农产品临时销售点及体育馆夜市摊点,并在竹笋、枇杷、甘蔗、桔子等本地特有农产品上市期间再行增加临时销售点,会同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心,指导开放式小区业委会及物管企业设立了徽兰饮食摊点群、鸿基商贸城早餐摊点群,同时,结合我县“徽文化·大地艺术季”系列活动,由县农文旅集团在古城府衙广场设置了非遗夜市摊点20余个,以上提供相对应的摊位共计300余个,为提振实体经济,搞活地摊经济,促进就业起到重要促作用。
(二)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保障市容环境秩序。
我局在配合推动经济发展措施的前提下,始终坚持指导各执法中队依法整治无序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等违规行为。为落实好“全国最干净城市”打造及“大景区·花满城”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结合我局“五个城管”建设目标,一是落实“721”工作法,推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情节轻微的以教育、劝阻、限改为主,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为“地摊经济”的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完善常态巡守、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合理疏导等机制,建立徽州古城、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动态管控清单,严厉整治无序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等违规行为,据统计,2025年共整治无序占道经营、尾随兜售400余起。三是强化流动商贩疏导,在徽州路新安宾馆对面、徽园广场、大铭山庄停车场等区域划定临时疏导区,引导流动果农入点规范经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合理合规、便民利民、干净整洁”等摊点设置原则,我局将会同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心,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优化我县摊点群的布局,出台相关优化措施,引导摊贩在特定场所集中摆放,释放消费市场活力,展现歙县徽州古城的对外形象。
(二)加强联合监督管理,持续规范经济业态。
一是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结合商业经济政策开展试点,引导商家合理合规举办商业活动并全程服务好相关许可的办理,纳入监管。二是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从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市容秩序等方面对商业集中外摆区域强化监管,精准治理。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设摊经营、尾随兜售物品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以严格审慎的态度守住市容环境秩序底线。
(三)创新管理模式,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
由县农文旅集团牵头,在部分商圈、景区引入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严格核查参与主体的身份信息和经营资质,引导摊主依法规范经营、创新经营品类、改进经营方式,打造品质化、差异化、特色化的“非遗夜市”。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临时摊位及就业促进方面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歙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6536502
歙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