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677588889E/202506-0003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6-24
发布机构: 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6-24
生效日期: 2025-06-24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建议
内容概述: 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第11号的答复 性: 有效

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第11号的答复

作者:歙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08:20 信息来源: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签发人:李鲜阳

王木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新路社区口袋公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在歙县中学闲置地块建设约20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地下停车场等,经了解,该地块属原县人民医院,在2014年已规划为安徽省歙县中学学生生活区,并在2015年开始实施,现已建成食堂、4#公租房、1#2#学生公寓楼,改善了学生校内生活条件。现存西侧北边地块规划为3#宿舍楼,因该地块仍有一住户拆迁未谈妥,固仍未完成施工,待此户拆迁后将规划建成3#宿舍楼,以满足下一步校园封闭管理学生校内住宿需要,且县中周边配套建筑建设年限较长,前期缺乏整体规划设计,目前暂无大面积闲置土地可供建设口袋公园及地下停车场等,我局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在未来老旧小区规划改造中予以考虑。

您提出的建设配套便民诊所等设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在院外开设门诊部,要求须配置相应数量的医师、护士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目前我县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数量较为紧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院内均开设有方便门诊,但在院外开设便民门诊部当前暂时难以实施。就目前新路社区周边医疗机构设置及人口分布情况来看,歙县中学周边设有徽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渔梁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步行10分钟内均可到达,就医环境基本能够满足群众需求。

综上,您提出在歙县中学闲置地块建设约20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同步建设地下停车场、便民诊所、临时土特产交易中心等配套设施因暂时无可用地块及相关基础条件,现阶段无法实现。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不断提升和延伸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根据群众需求在县域内合理布局配备医疗资源,并强化该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及通行管理。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歙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6536502

歙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