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677588889E/202404-00019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议案,DOC,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生活 发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机构: 歙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4-03
生效日期: 2024-04-0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暂无 词: 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第104号议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第104号议案的答复 性: 有效

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第104号议案的答复

作者:歙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08:37 信息来源: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何宏日代表                         

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县经济开发区紫环路等路段无垃圾桶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展开调查2020-2023年歙县经济开发区(一、二期)区域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因开发区外摆垃圾桶的地方少,新中标单位与原管护单位交接不细致,现垃圾桶已摆放到位。后期,我局将加强对招标易主的管护单位之间移交垃圾桶的监管以及垃圾清运、桶体保洁等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6536502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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