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经费”项目文本
(1)项目概述。城区、农村垃圾处理费;城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经费
(2)立项依据。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黄城管〔2019〕17号关于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焚烧)服务费支付事项的通知、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转办单(县直1036号,秘字第606号)
(3)实施主体。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4年全年
(5)项目内容。城区及农村垃圾统一无害化处理
(6)年度预算安排。650万元
(7)绩效目标。生活垃圾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统一处理,完成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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