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677588889E/202302-00020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青少年,中年,老年 发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机构: 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2-07
生效日期: 2023-02-0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暂无 词: 部门预算公开
内容概述: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性: 有效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歙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16:13 信息来源: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2.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3.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4.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基本支出表

10.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项目支出表

11.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歙县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歙县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受理;承担被行政复议的答复、听证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五)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及市容环卫、亮化、绿化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行使管理监督权。

(六)负责管辖范围内建筑物装饰方案、户外广告、灯饰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容貌的管理监督。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参与涉及市容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组织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九)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的运行,研究拟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方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十)负责组织全县城管执法队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歙县县委、歙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行使以下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它行政处罚权。

职责转变说明:增加住建、环保、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移交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按照先明确职责,成熟一项移交一项的原则逐步移交。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备注

1

歙县城管执法局本级

行政单位

独立核算

2

歙县城管执法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

3

歙县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

   截至20221231日,歙县城管执法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120人,其中在职100人、退休20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政治站位  

    一是坚持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中学习成功经验中的现实逻辑、历史逻辑。牢固树立“两个维护”是“政治大节”的理念,做到对标对表一以贯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决落实上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塑造整洁有序、群众有得、游客有感的城市形象”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抓而不紧等于没抓”的理念,做到求真务实一以贯之,以目标为导向、问题为导向、效果为导向,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等重点工作上持续发力。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牢固树立“随时随刻倾听群众呼声,回应期待”的理念,做到有求必应一以贯之。把满足人民需要作为奋斗目标,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深做实“新安夜话”“驻村夜访”“幸福来敲门”三大品牌,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愁心事、烦心事、闹心事、忧心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旱等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感。

     (二)聚焦经济发展大突破,助推城市管理工作开新局

    一是聚力双招双引,实现招大引强新突破。成立“招大引强”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精心部署安排,开展“双招双引”提升行动。积极对接、热情服务江浙、沪客商,充分发挥我县毗邻江浙发达地区区位优势,有针对性地拜访客商,推动以商养商。用好歙县城管公众号、抖音号等载体,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广泛宣传歙县资源优势优惠政策等投资环境,增强对外地客商的吸引力,力争在2023年项目引进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夺取项目建设新突破。以加强项目管理为导向,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开展项目建设提升行动,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拟在歙黟公路旁选址建设歙县环卫基地,计划整合农村和城区垃圾中转站、新建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搬迁等三个项目。通过通报、调度等机制,认真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的定性任务。同时,强化指导有关重点乡镇有序实施乡镇建筑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紫阳路口、二中门口、人武部对面、国税局对面、农业农村局旁等5个“口袋公园”建设步伐,满足群众休闲、健身、娱乐的需求,更加贴近群众日常生活,让广大群众“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

    三是致力协同高效,推动城市品质新突破。开展提升城市品质布局行动。坚持规划先行,抓住城市空间规划编制的契机,协助做好城市风貌规划,提前谋划提升城市品质布局。老城区考虑结合附近建筑肌理和居民出行特点,统筹周边风貌和街道风格,将徽文化厚重底蕴融入古城区景观布置,努力让徽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夺目光彩。新城区景观布置考虑注入现代化气息元素,展现出城市现代活力。让城市的“面子”持续升级,切实提升城市景观形象。

   (三)坚持基层治理大提升,推动城市治理扩面提质增效

    一是巩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常态化管理。坚持强治理先强网格,规范网格化管理。以县委、县政府正在推进的“一张网”建设为契机,落实和细化网格,将城管人员落实到网格中,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协同。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行动,完善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以整治街区秩序、净化街区路面、引导文明出行为切入点,重点整治城区的市容环境,使主次干道市容市貌进一步提升,实现重点街区内无暴露垃圾、无乱摆乱卖、无乱丢乱吐、无乱贴乱画、无黄土裸露、无渣土污染。

    二是强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打造高品质城市。开展“最干净系列”创建行动。严格按照“最干净”系列的创建标准,做好最干净道路、最干净公厕、最干净会客厅等创建工作。按照“一日两扫”,“两洒两冲”作业标准,道路保洁达到“成本色”目标;“专人专厕”管理,厕内保持“六面光”“定时+及时”对公厕设施设备进行消毒,重点对水龙头、门把手、扶手等人体接触频繁部位加大消杀频次,全力保障卫生健康如厕环境;继续做好徽州府衙、中和街、张曙音乐广场等区域的“城市客厅”创建工作,并根据上级部署拓展至歙州广场D区等区域,通过深度保洁,达到“席地而坐”的标准。通过垃圾分类和沿街商铺垃圾集中收集方式,有序推行新安路、紫阳路等道路“撤桶入巷”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执法力量下沉,构建城市管理新格局。开展城管进小区行动。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通过“三个零距离”(沟通、服务、管控),进一步推深做实“城管进小区”工作,及时更新“城管执法进小区公示牌”,畅通小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及时发现小区存在的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难点问题,快速查处小区侵占公共绿地、乱搭建、不文明养宠、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做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小区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充分发挥城管执法的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效能。

    四是注重治理创新,构建城管公共关系新模式。开展城管公共关系建设行动。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为企优环境的效能,依托“皖事通”进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服务。抓实信访维稳,推进平安建设。坚决扛牢信访维稳政治责任,将信访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宣传,围绕城管工作的重点难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水平。主动发声宣传,讲好城管故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舆论阵地,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形式多样的城管正面宣传,壮大城管主流声音,树立城管良好形象,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坚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城管队伍建设行稳致远

    一是聚焦问题整改,做实“后半篇”文章。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巡察、审计反馈的意见,聚焦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剖析思想、查摆问题,进一步解决问题。开展巡察、审计整改行动,从压实责任、把握重点、深挖根源三个方面入手抓整改,确保巡察、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按照省委“六制五清四问”和“四个绝不放过”要求,全程挂单整改、严格整改要求、细化整改举措、强化追责问责,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审计整改等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开展制度建设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针对巡察、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日常管理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以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执法程序等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锤炼干部队伍。开展“四个城管”建设行动。推进法治城管建设,通过鼓励自学、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城市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为落实精细化管理城市提供人才保障。牢固树立“换位思考”的理念,做到真心真情一以贯之,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热心城管建设,持续打造“热心城管服务零距离”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城管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充分发挥“歙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城管二期项目)优势,根据城区建城区的网格划分,将城市综合管理的巡查发现、投诉受理、协调督办、检查考评、指挥调度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解决“井盖吃人”、渣土车管理等行业难点问题,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和市容环卫质量的智能监管效能。推进廉洁城管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职好党组主体责任,带头发扬斗争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摒弃“六重六轻”问题,牢固树立“永远吹冲锋号”的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歙县城管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022.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602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7.52万元,占84.14%,比2022年预算增加767.79万元,增长17.8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城市客厅高标准服务经费、经济开发区一二期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等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55万元,占15.86%,比2022年预算增加161.42万元,增长20.34%,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经济开发区亮化维护经费。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6022.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29.21万元,增长18.24%,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城市客厅高标准服务项目、经济开发区一二期保洁绿化、经济开发区亮化维护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72.2万元,占14.4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工资福利等;项目支出5150.33万元,占85.5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022.5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6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22.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3万元,占1.86%;卫生健康支出14.95万元,占0.25%城乡社区支出5853.69万元,占97.2%住房保障支出41.96万元,占0.7%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67.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767.79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城市客厅高标准服务、经济开发区一二期保洁绿化服务等项目经费;二是新一轮清扫保洁及绿化服务项目合同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3万元,占1.86%;卫生健康支出14.95万元,占0.25%城乡社区支出5853.69万元,占97.2%住房保障支出41.96万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1.31万,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增长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36.17万,比2022年预算增加36万,增长212.76%,增长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退休人员奖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49.63万,比2022年预算增加22.83万;增长85.19%,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调增缴费基数且新增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24.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42万,增长85.22%,增长原因是2023年调增缴费基数且新增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度预算3.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91万元,增长33.09%,增长原因2023年新增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度预算1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3万元,增长16.86%,增长原因是2023年新增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度预算196.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2.08万元,增长88.3%,增长原因一是2023年人员增加6人,二是工作业务经费纳入此项列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3年度预算1166.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25.32万元,增长81.95%,增长原因是2023年将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545.71万调至此项列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度预算7.05万元,比2022年减少596.95万元,下降98.83%,下降原因是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545.71万不在此项列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3年度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90.63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公共自行车项目已到期,2023年无此项开支;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度预算3528.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74.24万元,增长28.11%,增长原因一是新增城市客厅高标准服务、经济开发区一二期保洁绿化服务等项目经费;二是新一轮清扫保洁及绿化服务项目合同提标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41.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08万元,增长27.62%,增长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18.14万,下降100%,下降原因是2023年无提租补贴项。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资本性支出3.08万元,全部是专用(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5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161.42万元,增长20.3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经济开发区亮化维护服务项目;二是道路市政维修项目到期提标。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65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3.2万元,增长12.58%,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经济开发区亮化维护服务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3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8.23万元,增长41.66%,增长原因主要是道路市政维修项目2023上半年到期,需提标后重新招标。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5150.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35.8万元,增长19.37%增长原因一是新增城市客厅高标准服务、经济开发区一二期保洁绿化服务、亮化等项目经费;二是新一轮清扫保洁及绿化服务、道路市政维修项目合同提标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515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419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9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380.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54.55万元,增长127.6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将限额标准以上的服务、工程类等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80.83万元,占91.1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00万元,占8.8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3年,歙县城管执法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6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主要是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68.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5%,增长原因主要是为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省卫生城区管理成绩,持续改善市容市貌,加强执法车辆巡逻巡检,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未安排公车购置

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支出预算2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歙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67号)等相关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保洁及绿化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及经开区区域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经费;新增新移交区域及3座公厕保洁费用约30.6万元。

2)立项依据。歙常纪字[2018]7号会议纪要、县政府县直729号秘字第391号转办单等,市政公用“五项承包”经费,按招投标有关经费承担任务测算费用

3)实施主体。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4)起止时间。2023年全年

5)项目内容。城区按片区、道路等划分区域,中标方需完成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2533.52

7)绩效目标。做好区域内的保洁及绿化工作,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 

 

2.“垃圾处理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农村垃圾处理费;城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经费

2)立项依据。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黄城管〔201917号关于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焚烧)服务费支付事项的通知、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转办单(县直1036号,秘字第606号)

3)实施主体。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全年

5)项目内容。城区及农村垃圾统一无害化处理

6)年度预算安排。747.98万元

7)绩效目标。生活垃圾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统一处理,完成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3.“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及经开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

2)立项依据。县政府领导批示转告单秘转[2020]74号、[2020]178号、歙常纪字[2021]50

3)实施主体。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全年

5)项目内容。城区及经开区聘请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市容秩序管理等辅助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545.71

7)绩效目标。续聘市容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城区市容秩序等辅助管理工作。通过考核,达到社会化运行服务标准。 


4.“市政水电及LED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市政水电费及LED经费

2)立项依据。城区市政水电费,据实结算。

3)实施主体。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全年

5)项目内容。据实支付城区市政亮化电费、水费等

6)年度预算安排。365

7)绩效目标。日常管理157处电表,56处水表。水电费按期足额支付,保障城市公共亮化及公厕、公园广场等正常用电用水。 

 

5.“公共亮化维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及经开区亮化维护经费

2)立项依据。歙常纪字[2018]7号会议纪要、市政公用“五项承包”经费,按招投标有关经费承担任务测算费用

3)实施主体。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全年

5)项目内容。城区及经开区亮化设施维修维护

6)年度预算安排。290

7)绩效目标。做好城区公共亮化管护工作,提高城市化管理标准及亮灯率。 

 

6.“地面以上道路市政维修”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地面以上道路零星市政维修

2)立项依据。地面以上道路市政维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的通知》(建督〔201725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黄字〔201714号)、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歙发〔201712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展我县城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

3)实施主体。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全年

5)项目内容。城区地面以上道路零星市政维修

6)年度预算安排。300

7)绩效目标。管理和维护城区范围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符合合同要求,达到市政维修管理标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歙县城管执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歙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95万元,比2022年减少6.78万元,下降11.16%,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77.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歙县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总金额1817.33万元,较上年增加92.6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77.05万元、通用设备896.14万元、专用设备148.55万元、其他资产295.59万元。

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2212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1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9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5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1-14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