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677588889E/202202-00028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青少年,中年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2-08
生效日期: 2022-02-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暂无 词: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内容概述: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性: 有效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歙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2-02-08 16:05 信息来源: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2

 

 

 

 

 

 

 

 

 

   

第一部分 歙县城管执法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歙县城管执法局预算表

1.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收支总表

2.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收入总表

3.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支出总表

4.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

10.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11.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歙县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歙县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受理;承担被行政复议的答复、听证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五)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及市容环卫、亮化、绿化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行使管理监督权。

(六)负责管辖范围内建筑物装饰方案、户外广告、灯饰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容貌的管理监督。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参与涉及市容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组织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九)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的运行,研究拟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方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十)负责组织全县城管执法队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歙县县委、歙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行使以下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它行政处罚权。

职责转变说明:增加住建、环保、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移交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按照先明确职责,成熟一项移交一项的原则逐步移交。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备注

1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行政单位

独立核算

2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3

歙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非独立核算

截至20211231日,歙县城管执法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120人,其中在职100人、退休20人。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位列全国前40名”工作总目标,不断拓展工作深度,提高工作精度,延伸服务广度。创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工作方法,在“科技赋能”“彰显城市温度”上做文章,确保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升级,为我县力争2023年进入“第一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参评城市”序列奠定坚实基础。

(一)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以数字化城管平台为基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压实问题处理责任,实现环卫秩序管理巩固提升。继续推进“示范路(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拓宽创建范围,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持续推进执法范围向周边乡镇延伸,加强对周边乡镇违法建设动态管理,做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持续推进以“三零模式”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改造提升,确保城市绿化景观效果。稳步推进机械化作业率,继续落实夜间机械化洗扫、洒水制度、垃圾的日产日清制度。

(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新安江水质保护,持续常态化开展餐厨垃圾整治,保持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率100%。各路段开展常态化的路面执法行动,加强对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扬尘污染。坚持湿扫保洁、扫水降尘。依法履行餐饮油烟监管职能,并对餐饮油烟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好空气质量,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

(三)“歙县数字城管”项目二期建设。在数字城管一期项目基础上,由“数字城管”拓展升级至“智慧城管”,通过物联网、语音识别、机器学习、视频智能分析、5G网络等技术,升级现有城管九大标准子系统,建设市政管理子系统、户外广告子系统、门前三包系统(商户通)、部件更新子系统、渣土车辆管理子系统、环卫管理子系统、犬类管理系统、智慧井盖管理子系统专项拓展子系统,完善综合执法子系统、视频智能分析、城管微信公众服务等现有拓展子系统,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综合监管、智能服务效能的提升。

(四)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城区及周边重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项目、城区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歙县重点城镇建筑垃圾中转处置项目推进力度,全力做好施工监督监管。按照省、市关于加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要求,通过第三方服务运营,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

(五)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至少1个社区建设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持续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全力提升环境卫生服务水平。

(六)谋划环卫基地选址搬迁工作。考虑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十四五”期间拟在歙黟公路旁选址建设歙县环卫基地,计划整合农村和城区垃圾中转站、新建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垃圾项目搬迁三个项目。该项目已经列入县发改委“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七)创新城管夜校开课方式。一是以老带新传帮带,执法中队中队长、长期工作于一线执法队员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围绕城市如何管理这一主题向执法队员传授执法心得。让心交心的思想互动、面对面的工作交流,实现实打实的传帮带效果,使执法队员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二是开展“线上云课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精神,选取与贴近日常执法、城市如何高效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关课程,如民法典中的相邻权、面对小区居民,城市执法有哪些工作技巧、城市管理如何查处“轻微”违法行为经验介绍等,采取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执法队员的学习效率。三是法律顾问授课,就法律法规的种类和设定,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穿插具体的典型案例,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就如何避免执法过错提出建议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机关。坚守绝对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理想信念,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四史”学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扎实举措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绝对安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办好“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

 

 

 

 

 

第二部分   2022年歙县城管执法局部门预算表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见附表。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歙县城管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093.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509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9.73万元,占84.42%,比2021年预算减少140.69万元,下降3.17%,下降原因主要一是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归入相关部门负责,未纳入我局2022年度预算;二是城区公共亮化项目预算2022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93.58万元,占15.58%,比2021年预算增加138.56万元,增长21.15%,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公共亮化项目预算2022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5093.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0.04%,下降原因主要是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归入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未纳入我局2022年度预算。其中,基本支出778.78万元,占15.2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工资福利等;项目支出4314.53万元,占84.7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支出。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093.3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93.5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93.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万元,占0.82%;卫生健康支出12.42万元,占0.24%;城乡社区支出4988.20万元,占97.94%;住房保障支出51.02万元,占1%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9.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拨款减少140.69万元,下降3.17%,下降原因主要一是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归入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未纳入我局2022年度预算;二是城区公共亮化项目预算2022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万元,占0.97%;卫生健康支出12.42万元,占0.29%;城乡社区支出4197.62万元,占97.56%;住房保障支出51.02万元,占1.1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1.31万,比2021年预算增加1.31万,增长100%,增长原因是2021年预算无此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0.17万,比2021年预算增加0.17万,增长100%,增长原因是2021年预算无此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26.80万,比2021年预算减少1.03万;下降3.7%,下降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减少(离职一人,退休一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13.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40万,增长100%,增长原因是2022年预算新增坐实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度预算2.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05万元,下降78.52%,下降原因是2021年预算将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合并列入此项,2022年预算分开列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度预算9.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6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2022年单独列示此项。两项小计12.4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2.97%,下降原因是事业人员减少(离职一人、退休一人)。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度预算104.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7.03万元,下降66.5%,下降原因是2022年此项仅列示行政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再并入此项;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2年度预算6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0.94万元,增长83.11%,增长原因是2022年将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调至此项列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度预算604万元,比2021年增加79.77万元,增长15.22%,增长原因是新增经开区8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2年度预算90.63万元,比2021年减少316.51万元,下降77.74%,下降原因一是公共自行车项目年中到期,预算减少;二是城区公共亮化项目预算2022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拨款类列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度预算2754.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1.47万元,下降1.13%,下降原因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归入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未纳入我局2022年度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32.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01万元,增长57.55%,增长原因是2022将公积金补缴部分纳入预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18.14万元,比2021年增加18.14万,增长100%,增长原因是2022年新增提租补贴项。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8.7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3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资本性支出2.28万元,全部是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93.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拨款增加138.56万元,增长21.15%,主要原因:城区公共亮化项目预算2022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581.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6.8万元,增长59.4%,增长原因主要是2021年城区公共亮化项目预算200余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2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11.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8.25万元,下降26.98%,下降原因主要是正常的工作量浮动。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4314.5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18.11万元,下降8.83%,下降原因主要一是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归入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未纳入我局2022年度预算。二是长聘人员相关经费归入基本支出,2022年不再单独列入项目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431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352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793.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6.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88万元,增长310.63%,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安排了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28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2年,歙县城管执法局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1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11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42.86%,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车辆数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旧的公务用车已过年限,无法使用,需重新购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支出预算2万元,2021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歙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歙县城管执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城管执法大队、监督指挥中心2家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73万元,比2021年增加28.42万元,增长87.96%,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城区公共亮化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由承包公司负责对所属区域范围内的城区公共亮化管护工作,达到精细化管理水平。

2)立项依据:政府招标合同,城市环境五项承包经费,保障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亮灯率。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做好所属区域范围内的城区公共亮化管护工作,达到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5)年度预算安排:216.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1]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公共亮化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服务(保洁、绿化、市政维护等)”项目。

1)项目概述:由承包公司负责对所属区域范围内的城区清扫保洁、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达到精细化管理水平。

2)立项依据:政府招标合同,城市环境五项承包经费,保障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提升环境水平,改善城市面貌。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做好所属区域范围内的清扫保洁、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达到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5)年度预算安排:2073.6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2]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服务(保洁、绿化、市政维护等)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3.道路市政维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城区道路及以上市政进行维修。

2)立项依据:政府招标合同,完成市政维修管护工作。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全年做好城区道路市政维修,达到精细化管理水平。

5)年度预算安排:211.7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3]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道路市政维修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1)项目概述:拟采购2辆公务执法车辆,保障日常执法工作准时完成。

2)立项依据:按歙办发〔20199号《歙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执行。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拟采购2辆公务执法车辆,保障日常执法工作准时完成。

5)年度预算安排:2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4]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购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5.垃圾处理费(城区、农村、压缩转运)”项目。

1)项目概述:生活垃圾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统一处理,完成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立项依据:政府招标合同,完成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全年做好生活垃圾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统一处理,完成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5)年度预算安排:728.7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5]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费(城区、农村、压缩转运)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6.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续聘市容社会化管理员,做好城区市容秩序等辅助管理工作。

2)立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达到社会化劝导管理标准。(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续聘市容社会化管理员,做好城区市容秩序、流浪狗管理等辅助管理工作,坚持长效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5)年度预算安排:56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6]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7.市政水电费”项目。

1)项目概述:日常管理市政电表、水表费用管理,按期足额支付,保障城市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承担政府职能,保障城市正常运转。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对157处电表,56处水表水电费进行日常管理,保障城市正常运转。

5)年度预算安排:36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7]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水电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8.专项业务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提升城市管理中的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工作水平,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2)立项依据:政府职能,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执法工作基本保障经费,提升城市管理中的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工作水平,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5)年度预算安排:39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8]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项业务公用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9.歙县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绿色出行,推进绿色环保出行方式。

2)立项依据:PPP项目,丰富市民出行方式,低碳环保。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11-20221231日。

4)项目内容:做好自行车站点车辆投放及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绿色出行,推进绿色环保出行方式。

5)年度预算安排:90.6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9]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歙县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服务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三)政府采购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歙县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总金额1724.72万元,较上年增加907.2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77.05万元、通用设备900.77万元、专用设备124.54万元、其他资产222.35万元。

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2112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购置费2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歙县城管执法局20229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2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3.5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