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詹凯解读:《关于印发<歙县常态化开展县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歙县经开区詹凯书记就《歙县常态化开展县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管委会主任詹凯: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提升工业用地配置效率,破解全县工业发展土地要素制约瓶颈,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因《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县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歙政办〔2022〕18号)到期,拟重新修改对审核认定、处置措施、保障措施、单位职责分工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修订过程?
管委会主任詹凯:2025 年 6 月初,经开区管委会起草了实施意见(修订并形成初稿),6 月 15 日-7 月 15日在经开区网站对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7 月 14 日组织县发改委、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等 11 家县直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7 月 14 日向县发改委等相关县直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 14 条,共采纳 13 条意见,因资规局不同意县开投集团提出的“对于需拆建的高标准厂房,由收储中心按原价收储后实施招拍挂出让”意见,故没有采纳。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7 月经歙县司法局和歙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7月30日,经歙县政府第五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7日正式印发实行。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管委会主任詹凯:《实施意见》包括工作目标、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处置措施、强化利用、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等七个方面。
第一章工作目标,明确了《实施意见》适用的范围对象及工作方向。第二章认定标准,对闲置工业用地、低效工业用地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表述。第三章审核认定,按照摸排梳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的步骤,由县经开区管委会每年一季度末参照认定标准,对辖区企业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情况摸排。由县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县科商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协助,分别对园区闲置用地、低效用地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对经调查核实认定为闲置用地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原国土资源部53号令)进行认定并下发《闲置用地认定书》;经县经开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专班复核审定为低效用地的,由县经开区管委会将审定结果以《低效工业用地认定告知书》的形式送达企业,说明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并告知拟处置方式及相关权利、义务,同时在县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示。第四章处置措施,针对闲置工业用地,采取依法收回、限期开发、盘活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置;针对低效工业用地,采取收购储备、提升发展、嫁接盘活、分割转让、自主提升、兼并重组、取缔关停等方式进行处置。第五章强化利用,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工业用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投放市场,二次出让。开投集团依照县经开区的发展需要和产业要求,对收购的工业用地进行修、改、拆、建。由县经开区管委会根据产业要求及时发布招商信息,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利用。第六章保障措施,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经开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常态化处置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各拟处置企业牵头单位根据处置工作清单分别制定“一企一策”处置方案。要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依法依规对闲置低效企业实施差别化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金融、人才等政策,形成长效机制。第七章其他事项,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 3 年。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
管委会主任詹凯:1.审核认定更加清晰。《实施意见》明确了认定流程、认定标准,整体认定流程非常清晰,实施方向更加明确。
2.处置措施更加全面。《实施意见》将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划分为闲置工业用地和低效工业用地2大类,根据用地情况分类制定了依法收回、限期开发、盘活利用、收购储备、提升发展、取缔关停等6条具体的处置措施,其中提升发展细分四种类型嫁接盘活、分割转让、自主提升、兼并重组,逐一进行解释,让处置工作更有操作指导性。
3.保障措施更加有效。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各拟处置企业牵头单位根据处置工作清单分别制定“一企一策”处置方案。工作专班高位推进,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确保处置实效。
咨询部门:歙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虞萍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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