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2961146/202402-00014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企业,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歙县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02-01
生效日期: 2023-12-0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应急预案】黄山歙县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歙县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2-01 11:11 信息来源: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

 

 

 

 

黄山歙县化工园区

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简版)

 

 

 

 

 

 

 

 

编制单位: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黄山歙县化工园区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 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 [2019]第2号)、《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原安监总厅应急〔2011〕第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山歙县化工园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事故应对和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1.4 事故等级

总体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

1.5 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向上与歙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向下与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衔接。

1.6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统一领导,有效联动;

3)科技促安,依法规范;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黄山歙县化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协调组、对外联络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应急专家组等构成。

2.2 职责

2.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组进驻前,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工作,以及在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进驻后,根据安排实施现场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2.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3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

1)应急协调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应急抢险、医疗救护;

2)对外联络组:负责与上级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园区内各企业进行联络;

3)环境监测组:负责协调现场的环境监测;

4)后勤保障组:负责配合现场救灾需要,提供相关民生供应急救援物资补给、保障通讯等事宜;

5)应急专家组:负责提供专家建议方案,并向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时汇报;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1.1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装置和岗位的重点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机制,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动态,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关键领域、关键时段,发布安全生产提示、警示信息。

3.1.2安全生产预警

各部门与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作,当研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告上级部门。

3.1.3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1.4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单位的信息报告后向黄山歙县化工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同时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并向歙县人民政府报告。

3.1.5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3.1.6预警调整及解除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2事故信息报告

3.2.1 事故信息监控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3.2.2 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有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559-6756067。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程序

应急处置基本流程包括接到报警、信息接报与处理、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结束。

4.2 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事故类型和特点,将事故分为:火灾、爆炸事故、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信息化系统瘫痪、园区大面积停水停电等,制定有对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4.3 信息发布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报告。

4.4 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即宣布应急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数已经核清;

2)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次生、衍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遇险人员全部得救,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5)事故可能波及区域的人员得到疏散。

结束时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现场。

4.5 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分为恢复现场、善后工作、总结与评估、事故调查等5个部分。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值班电话0559-6756067。

6.2 应急队伍保障

黄山歙县化工园区以企业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反应快速、常备不懈。

6.3 应急专家保障

依托应急专家组形成黄山歙县化工园区专家力量,建立应急专家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6.4 应急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根据本单位、本地安全事故处置需要,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储备有关应急物资。

6.5 应急经费保障

黄山歙县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解决。

7 应急预案管理

7.1 应急预案培训

黄山歙县化工园区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就本预案、国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应急知识等开展专项培训,增强成员单位事故预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7.2 应急预案演练

黄山歙县化工园区应至少每年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7.3 应急预案修订

视情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内至少修订一次,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7.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制定、实施,应规局负责解释,对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