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2974027/202511-0000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11-11
发布机构: 歙县数据局 发布日期: 2025-11-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关于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11-11 16:16 信息来源:歙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次数:

群众咨询: 你好,请问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谁可以用?

答复如下: 您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申请建立家庭共济账户的授权人必须正常参加安徽省内职工医保,共济对象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作为个人账户使用人,应正常参加安徽省内职工或居民医保,并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