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0987043/202012-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投资者 发文日期: 2020-12-02
发布机构: 歙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0-12-02
生效日期: 2020-12-0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招商引资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报送招商引资项目审核材料和实地核查的通知

作者:歙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11:16 信息来源:歙县投资促进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迎接市级考核,根据歙招组发〔20201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

通知》和歙招组发〔2019〕2号关于印发<歙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有关2020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审核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审核范围

2020年度纳入招商统计的新引进内资项目及续建项目。

二、到位资金认定方法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认定采取在审核项目台账的基础上,以实地核查结果和市局考核认定相结合作为到位资金认定的主要依据。

 

三、审核材料附件内容

(一)新引进内资项目:

1、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登记表;

2、新签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正式签约合同或协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出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县发改局备案批复或县经信委技改备案的文件复印件;

7、县统计局加盖公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8、资金到位证明: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有效资产**复印件、银行进帐凭证等(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9、新徽商回归和返乡创业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亿元以上项目除上述材料必备外,还须提供:土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并将项目建设进度照片电子版报送至投资促进局邮箱:sxzsj2042@126.com。

(二)续建项目:

资金到位证明:县统计局加盖公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有效资产**复印件、银行进帐凭证、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四、审核材料报送时间

202012月11日前。

 

五、实地核查

20214日至31日。

六、评估报告要求

1、出具单位必须有评估资质;2、评估报告有关数据必须与该项目实际投入相吻合;3、评估报告中的各项数据要有详细的明细表及项目实物图片。

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招商项目考核认定资料,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应付过关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发生。

联系电话:6513743  18855987550    联系人:陈镭

附件:1、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登记表;

2、新签项目基本情况表。

 

 

歙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19

附件1: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登记表(空白表).xls,附件2:新签项目基本情况表(空白表).xls